如此偷懒的写法 收到3月28日中国产经新闻,翻开“民周刊杂说”栏目,刊登的《闲话告密》一文居然头两段几乎全从笔者的《告密现象之盛衰》(载《东方文化》2002年4期)中抄来,只不过玩点小聪明,稍作小变动,可又多半弄巧成拙。比如,笔者原文中“无论何时何地,告密总是与阴暗、鬼祟、不名誉紧紧连在一起的”,让《闲话》先来个用“在一般人的印象中”替换“无论何时何地”,再画蛇添足在“不名誉”后面加上“等名词”三个字,结果便是:“告密总是与......名词紧紧连在一起的”,读来令人忍俊不禁。又如,作为《闲话》一文主干内容之一的第二段,照抄本人读传记《麦克阿瑟》后对麦克阿瑟19岁经历的在名誉和前途之间的选择所作的概括。我在文章开头部分写到:“十几年前读小克莱.布莱尔的《麦克阿瑟》时,有一个情节深深打动了我。1898年,19岁的麦克阿瑟进入他梦寐以求的西点军校,但......”。这里用删节号表示的内容,《闲话》照单全收了,可在照单全收之余又多处信口开河,不是随意下判断就是张冠李戴。且看:纯粹出自笔者个人感受的“有一个情节深深打动了我”被随口一改,“我”就扩张成“许多人”。最有意思的是张冠李戴,《闲话》有言:“一位美国先哲说:‘告密是人类有过的劣行中最不名誉的一种。’”可《闲话》所引这句话是笔者所写,笔者分明一大活人,怎么就“先哲”了,而且还是“美国先哲”?
这是闹笑话了。真正令笔者开眼界的是《闲话》作者偷懒的功夫。一篇仅五个自然段的短文,就有两段基本上从笔者文章照抄过来,剩下的三小段从内容看也是借来的。就这样连抄带借,再发几句感慨就算写了一篇文章,比剪刀加糨糊还方便。这已经够懒的了,可更懒的是,尽管整篇《闲话》就建立在麦克阿瑟那段经历上,但作者很可能压根就没读过《麦克阿瑟》。我这个判断,依据的是《闲话》对我的照单全收和胡乱改动。显然,下面这个情况《闲话》作者没有估计到:我在自己文章中提及麦克阿瑟当时面临的选择困境、他的内心冲突以及最终作出的选择时,并非录自书中表述,而是根据我所选取的特殊角度,用自己的语言叙述的,而且叙述中表明了自己的情感倾向和对这件事的价值判断。不知道这些情况的《闲话》作者多半以为我文章中的叙述是书里抄来的,于是再“转抄”一次,把表明笔者个人价值判断的语句都当成书中“情节”照抄不误。如果作者读一读《麦克阿瑟》,不应该出现这种失误。
就一篇《闲话》动笔,不是要存心跟这位作者过不去。其实,早就有过太多自己的文字为别人的文章、著述作贡献的经历。就已知的情况而言,为《闲话》作的贡献是最微不足道的,不巧的是,它偏偏在一个最不合适的时间出现在我眼前。数年前,为多种学术著作和论文被严重侵权所作的维权努力,让我着实领略了一番推委、拖拉、最后不了了之的中国特色。从此,虽然别人对自己作品程度不等的抄袭时有发现,再也懒得过问,即使近两年学术界就这种现象展开了大讨论,也没打算介入。可最近几个月这种事接二连三,而且其中有些侵犯之严重,用“明火执仗”来形容也决不过分。这种情况下,要作出反应的冲动又被激起了,开始就学术失范写文章。载有《闲话》的这一期报纸恰恰就在我正写之时收到了。虽说它不过如题目所示,乃一篇闲文,与学术没什么关系,采自我文章的那些文字也只不过主要是叙述性文字,可是这当口撞到手里,当然会给我已经开始的写作提供某种动力,至少,这种凑巧可以表明文化界学术界不理会起码写作规范的情况发生频度之高,以至于一不留神就碰上一回,实在不能置之不理。于是,先有了这篇小文章,意在劝告作者写作时多花点劳动,该核对的要核对,别太懒。
200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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