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异化、分裂”的证明 “为人民服务”批判之4
鲁汉
八三年,胡绩伟、王若水已经提出了人性异化,为邓小平,胡乔木所封杀。
何为异?“异”就是不一样;“化”就是变的过程。异化,就是一事物因外因引起的变化,并使其不是原来的事物了。这里当然只指本质,不是说现象。人性的异化就是人的固有性质的异变,弱化或丧失。“分裂”也是取字面意义,一个统一的东西因某种原因裂变成两个或多个。为了阐明人性的异化,人的分裂,就必须先给出什么是人性?
人性即人类固有的性质。什么东西才能赋予事物以固有的性质?所谓固有,就是从它们做为事物的那一刻便有的。要缕清这些,就必须对人做出还原。人就是人,又能还原成什么?其实,我们在说“人”时,已暗含的是:“这是自焕锏囊恢纸腥说亩鳌薄N颐撬灯渌镏郑捕及岛苏飧霰尘啊R虼耍丝梢曰乖缮铩⒍铩⑽镏省⑽锾宓鹊龋蓟褂泻笸说挠嗟兀羰墙乖蒧——自然事实,自然之物。——就到了底限,再也不能后退了。
人是大自然中的事物,它的性质也只能是自然之本身。因而人性也就是人所具有的自然性。人性,就是问自然给了人些什么?或人有哪些自然属性?你说它的“党性”“阶级性”,其实这只是因为运用了理性才有的;你说它是“理性”,其实理性只是物质组织的特定机能;你说它的生命性、物理性,也都还有后退的余地。只有“自然”就不能再后退了,也是它的最大包含。我们日常说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理学、医学……都是关于自然的某一方面的知识。谁也无法回答:大自然都给了我们哪些性质?
但我们却可以穷尽地说:大自然所给予我们的,就是我们的生命,肉身(物质统一性)!除了存在,它什么也没给我们,这就是人性!
这就是人类行为合法性的最高限度!是我们所固有的本性,我们也就只表现这一点。性是固有的,与生俱在的,我们既是自然事实,我们就不能背离开自然的命意别有他图。只有弄清大自然创造了我们,是让我们干什么的?也就可以比较出“为人民服务”是与大自然的意图相背离的。因为大自然的法力所造就的意识,虽可以干这,干那,但归根结蒂还是生命的组成部分,它就得对实现它自身(生命)有所意义。“为人民服务”所指的是心外,它就变实现生命为实现他物,变享受生命为对生命施虐。把生命本质的本已性、实现性,变成了为他性、异己性。
我们就在“为人民服务”的教义里丧失了自身,自已的意识成了异于自已的力量!同一物质内部有了二力背反:人是自然之物,自觉不自觉都不可能不服从自然的支配;另一方面,其主观的精神受社会理念的支配,追随心外他物,这就是人的分裂,异化。
我们说清了这个事实,却未阐明它的机理——机制之理。不同力量处在什么联系上,其后果就必然发生异变?为揭露出这个联系,我们就得追问是什么东西能造成人性的分裂、异化?
新世纪 (2/27/2003 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