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中国人权的盲区──陈增祥出狱后念起维权经 犯人也有权利吗?
回答当然是肯定的。目前中国并不缺少名目繁多的法律。在宪法之外,监狱当然也有监狱法,写在纸上的,摆在桌面上的,放在抽屉里的,应该说应有尽有。
犯人真的有权利吗?
没有。凡是从监狱里边出来的人几乎都会这样说。
每一座监狱里都流传着这样一句明言〔注意:这里“明”不是错别字〕:“到这里来是龙是虎你得趴下来。”这是真理,也是中国监狱哲学的最高律令。这一点几乎用不着启蒙。我们的祖先辈施耐庵、方苞早有细致的描写。但是,为什么非要趴下不可呢?是在法律之内趴下、还是在法律之外趴下?这个问题还鲜有人涉及。
由于种种原因和习惯,这个群体很少有人掌握或者想起自己的话语权。在监狱,他们躲躲闪闪,或逆来顺受,或忍辱负“重”。出狱后,他们往往带着仇恨或敬畏狠狠地唾一口,之后,就以各种方式消失在人海里。即使到现在,在狱中和出狱后持续不懈地维护“犯人的权利”的人也寥寥无几。
这是一个最弱势的群体。当自己被侮辱、被损害、被无端剥夺之后,他们敢怒不敢言。更甚的是,他们甚至分不清惩罚与虐待、体罚的本质不同。共产党的红色教科书和几千年的“犯人观”,让中国的监狱成为世界上最易于管理和最易于施暴的地方。对于这一点,众多的政治犯──如方觉、江棋生、张林、严正学、刘刚、何德普、王金波,等等──都有所揭示。他们的敏感实际上是对一个号称现代民主国家的紧紧叩问。在这一点上我深有体悟。但我是属于趋吉避凶的一帮、逃避的一帮。我从没有受过严管,在狱中几乎没有公开抗暴和维权的经历。我是苍白的。巨大的反差使我对身边的朋友王金波、陈增祥格外多了几分敬意。
陈增祥出狱了,但他的维权才刚刚开始念叨。所谓“在囚言囚”正是陈增祥的一个突破。他认为,“天下事在向外呐喊议论,总是无益,必须躬身入局,挺膺负责,乃有成事之可冀。”(曾国藩:《挺经》)
当他出狱后第1次来到派出所时,在警官宣布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后,他同时向对方明确表示:“我要维权!”
陈的维权原于在运河监狱所遭受的一次故意迫害:2004年12月8日凌晨,陈增祥因失眠睁着眼躺在床上,内勤人员(不是正规警察)巡视时发现,无理要求陈到院里跑几圈,陈不答应,次日便被以“抗改分子”的名义被送到严管集训队。众所周知,严管队是地狱中的地狱,是以刁难、饥饿、体罚、冷冻和其他种种非人的折磨为“矫正”手段的地方,而这些手段都是监狱的规则和潜规则。
陈增祥的维权的鲜明特点就在于“在囚言囚”。他的视角是整个犯人群体──也就是酷警恶吏超越监管权对犯人基本生存权的所有剥夺。他不拒绝管教和劳动,但对于肆意假借监规蹂躏犯人,尤其是借“严管”之名对犯人无端实施肉刑和体罚、对于超强度的超乎常人能力劳动表示抗议和要求改善。
青岛公安局政保部门得知后,表示通过他们先转达,陈增祥已将一份简单材料递交上去。同时陈增祥“与虎谋皮”的维权活动也希望得到维权律师朋友的介入,以求用法律的镜鉴洞彻那深邃的黑暗。
民主论坛200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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