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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作恶就是自然灾害了
谢选骏:政府作恶就是自然灾害了
在无神论和科学主义(科学诸夷)的统治下,人类僭越自己为神,甚至嚎叫“人定胜天”,如此一来,政府权力无边。政府作恶就是自然灾害了。例如,现代各国政府竞争军备,不惜毁灭生态环境。相比“政府作恶就是天灾”之下,“流氓作恶才是人祸”。“政府作恶就是天灾”还有一层意思——“要想政府不作恶,就像希望没有天灾一样,根本没有可能。”相比之下,惩治流氓容易,惩治政府就比登月还难了。所以,随着社会发展,政府总是越来越凶恶。
网文《三年自然灾害》报道:
"三年自然灾害",或者"三年困难时期",指中国大陆从1959年至1961年期间由于大跃进运动以及牺牲农业发展工业的政策所导致的全国性的粮食和副食品短缺危机。
简介
1959—1961年我国经历了“三年经济困难”时期。根据对灾情、受灾面积等资料图表的分析,证实这三年发生了持续的严重自然灾害;同时分析了各种决策错误带来的不同影响,重点把粮食作为决定国家经济兴衰的生命线和因果关系链的比较指数,用计量方法分析当时农村因灾减产、因决策错误减产、因高征购而减少粮食存量之间的比例状况。
重要数据
从气象、水文、农业、民政和统计部门记录的原始资料文献看,“三年自然灾害”是建国以来第一场连续多年的严重干旱灾害。按照国家气象局分析发布和出版的权威性资料文献,水利部统计归纳的资料和研究出版的,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汇编的《中国灾情报告》,概括其记载、归纳与研究。气象部门就时间、地区、降水量距平、干旱种类给出序列统计表。
《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在叙述到“三年困难时期”群众生活状况和人口变动情况时说:“粮、油和蔬菜、副食品等的极度缺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许多地方城乡居民出现了浮肿病,患肝炎和妇女病的人数也在增加。由于出生率大幅度大面积降低,死亡率显著增高。据正式统计,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减少1000万。突出的如河南信阳地区,1960年有9个县死亡率超过100‰,为正常年份的好几倍。”“这是‘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反右倾’斗争的严重后果,其沉痛的教训应该认真总结和记取。”这里记述的全国1960年人口减少1000万,是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83)、《新中国统计资料汇编》和《当代中国》丛书《当代中国的人口》等书的权威性记载。公安部的户籍人口档案资料与此也是一致的。
网文《三年困難時期》报道:
三年困難時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由於農業集體化和大躍進運動,導致嚴重糧食短缺而引起1958年—1962年間發生全國性饑荒的一段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1978年以前稱其為三年自然災害,後改稱為三年困難時期。民間稱之為過苦日子、過糧食關、歉年,餓飯年、饑荒年。中國大陸以外則常用大飢荒或三年大饑荒形容那段時期,也有部分西方學者稱其為大躍進飢荒、中國大饑荒。大饑荒所發生的時期有不同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認為是1959—1961年,賈斯柏·貝克、Basil Ashton、文貫中、楊繼繩、馮客、周遜的著作則採用1958—1962年,還有一些歐美情報機關(如美國中央情報局)認為是從1958年開始的。中外研究中國大饑荒的學者,統計研究的結果表明在1958—1962年期間,1500萬—4500萬人被餓死,絕大多數人都是農村的農民。
在1961年5月31日的中央工作會議上,中國國家主席劉少奇說「天災在大多數地方不是主要原因,我們工作中的缺點錯誤是主要原因。」在1962年1月的「七千人大會」上,劉少奇進一步肯定了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中國共產黨主席毛澤東在1962年9月的八屆十中全會上,卻把大饑荒的原因完全歸罪於「自然災害」。1981年6月27日通過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主要由於『大躍進』和『反右傾』的錯誤,加上當時的自然災害和蘇聯政府背信棄義地撕毀合同,我國國民經濟在1959年到1961年發生嚴重困難,國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損失。」 國內外研究大饑荒的學者,認為總路線、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的政策是導致大饑荒的根源,而毛澤東是這些政策的主要發起人和推動者。1959-1961三年間也並沒有大面積的災害,是正常的年景,蘇聯撕毀合同也根本和農業生產沒有任何關係。
「大躍進」和農村集體化是造成大饑荒的直接原因,「大躍進」時「大鍊鋼鐵」浪費了大量人力,農村大量人口去大煉鋼鐵,導致無法及時收割糧食。全國推崇以生產隊為單位的人民公社大食堂導致「放開肚皮吃飽飯」,實行不計報酬的勞動導致勞動效率急劇低下。在全國範圍出現嚴重的饑荒的情況下,1958至1959年,中國政府仍然持續著往年的大量向蘇聯和東歐等社會主義國家出口糧食換取工業原料、機械及技術,以快速發展軍事工業。例如經濟出現困難,農村出現餓死人情形的1959年,全年出口糧食數量達到歷史上的最高,為415.75萬噸。
公社化和集體食堂
在大躍進期間,耕作被強制以公社為單位進行,而基於私有土地的生產被禁止。強制的農業集體化極大地挫傷了農民認真幹活的動力。鋼鐵生產被認為是經濟發展的核心要求(以鋼為綱)。百萬計的農民被號召和命令脫離農業生產而加入到大煉鋼鐵的勞力當中。因為土法上馬大煉鋼鐵,大面積的森林就被砍伐作為替代燃料,很多鐵製農具和其他生產資料(破鍋爛鍬)就被搗毀作為煉鋼原料。而缺乏基本技術設備的大煉鋼鐵運動在巨大的人力和物資投入之下,產出的只是幾乎沒有經濟價值的劣質的生鐵或者廢鐵塊。
伴隨著集體化,中央政府下令實行一些基於蘇聯生物學家特羅菲姆·李森科的偽科學理論的農業革新。這些措施包括密植,指把種子遠密於常規來播種並且假設這些種子間不會相互競爭。實際上,它們會因此相互競爭而相互妨礙生長,結果是產量降低。另一個革新是基於李森科的同事特文提·馬爾特瑟夫(Teventy Maltsev),他鼓勵中國的農民實行深耕(深達一兩公尺)。他們相信最肥沃的泥土在深處,而這些泥土有助於讓植物長出超大根系。但是,無用的石塊、沙子被翻出,而肥沃的表層熟土卻被埋到了下面。
公共食堂制度也是觸發大饑荒的一個原因。在食物不足的情況下,農民必須十分節省地吃糧食,從而堅持到下一次收穫。而大食堂制度將農民的口糧強制性集體化,提倡「敞開肚皮吃飯」,再加上不少基層幹部從中剋扣,使得本來就匱乏的糧食被提前消耗殆盡。據前國家統計局長薛暮橋估計,1958年大食堂過度消耗糧食多達1750萬噸。這使得在1958年收成不錯的情況下,僅僅半年之後就發生饑荒。
統購統銷和過度徵糧
由於施行統購統銷的關係,農村除了口糧、種子、飼料以外的糧米全須上繳,而糧食則交由人民公社的公共大食堂負責,農民不能儲糧。當中央派員到地方徵收糧食時,是以地方幹部上報的嚴重誇大的糧食產量來計算徵收量的。徵收量大大超出實際糧食產量,地方幹部為了填補缺口,逼迫農民將原本應該留下的口糧、種子、飼料「三留」也全都上繳。於是各個農村的糧食短缺,公共食堂無米下炊,導致了嚴重的飢荒,有許多人因此被餓死,甚至出現人吃人的現象。
1956年初,初級形成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已經普遍建立,正在一大批一大批地向高級形式的農業生產合作社轉變。同年10月6日,國務院作出《關於農業生產合作社統購統銷的規定》,要求今後糧食統購和農村統銷。「不論高級社或初級社,一般以社為單位,根據一九五五年分戶,分社核定的糧食定產、定購、定銷數字,統一計算和擬定。歸社統一計算的結果,糧食有餘的為餘糧社,糧食不余不缺的為自足社,糧食不足的為缺糧社。」這樣,合作化後,國家不再跟農戶發生直接的糧食關係。國家在農村統購統銷的戶頭,就由原來的一億幾千萬農戶簡化成了幾十萬個合作社。《規定》提出:「國家對糧食豐收地區的餘糧社,可以在定購數量以外,適當增購一部分,但增購部分不得超過餘糧社增產部分的40%。」1957年10月11日,國務院又作出補充規定,根據一九五六年的經驗和供銷矛盾的新發展,提出在堅持「三定」的基礎上,實行以豐補歉的方針。對超過糧食「三定」的餘糧社、自足社,必須增購一部分糧食,對缺糧社必須減銷一部分糧食。針對中央和國務院在糧食統銷中向農民層層加購的作法,劉少奇認為:我們的糧食政策好。群眾交售有習慣,國家不出錢,群眾無意見。
在這種背景下,黨和國家從中央到地方的相當一部分領導人和單位,在糧食畝產問題上作起文章,從上到下颳起畝產萬斤糧、幾十萬斤糧的吹牛風,為國務院的「增購」決定保駕護航,來證明劉少奇「我們的糧食政策好」的「科學論斷」。根據中共中央的指示,一九五七年八月二十九日,農業部發出通知,獎勵一九五六年第一批農業增產模範,一九五六年第一批增產模範共68個單位和個人,分別屬於廣西、福建、湖南、湖北、浙江、山東、陝西、青海、吉林、內蒙古、北京和上海市。第二批名單已經審定,分別屬於安徽、河北、甘肅、江西、黑龍江、貴州、山西、遼寧、雲南、河南、江蘇、廣東、四川、湖南、青海、浙江、新疆和天津的107個合作社、拖拉機站,農業技術推廣站和國營農場。以多交愛國糧為榮,少交愛國糧為恥的榮辱觀,在紅頭文件、新聞媒體、幹部講話中廣泛宣傳,總理周恩來在反右派運動中「搭車」把對統購統銷政策的態度作為劃分左中右的條件之一,從而,自一九五八年起,統購統銷中「三定」的「定產」工作,開始在吹牛皮說大話的基礎上走高不走低,「定購」,建立在高「定產」的基礎上,「國家糧食徵購應當同農業合作社內分配結合進行,使農業社首先完成國家擬定的糧食徵購任務,然後進行社內分配,必須繼續堅持購銷結合的原則……」「各地徵購多少糧食,銷售多少糧食,中央每年仍統一安排一次」,「全國庫存糧食除了地方可機動使用的糧食外,仍然由中央集中掌握,統一調度,地方政府必須繼續執行國家統一的糧食庫存、糧食調度計劃。」……自從一九五六年黨的八大之後,黨和國家進一步加大了落實統購統銷政策的力度,並在人民公社化之後,對統購統銷政策在細化的基礎上,也作了調整,按照當時國務院的紅頭文件要求,必須堅持「先國家,後集體,再個人」的原則。由於已經公社化,實行生產隊、大隊、公社三級核算,農民生產下的糧食,必須由生產隊集中交給大隊,由大隊交給公社,由公社交給國庫,由國家統一收購——一粒不少地以極低價格賣給國庫,然後由國家糧食部門按照核准的人口數以及各生產隊產糧年度總產,扣除應按定額賣給國家的統購糧數額,以及公糧(土地稅)數額,又及代保管的種子、牲口飼料,再及地方政府機動糧數額之後的餘糧數,再給農民確定供應(返銷)標準,一切都扣除之後,有無剩餘,余多餘少,再由人民公社按糧食部門提供的標準人頭概算社員口糧,由社員拿錢到國庫再買回返銷給自己的口糧(返銷糧),這就是「統購統銷」。農民所賣統購糧的糧款,基本全被政府用來扣除灌溉農田的水費、化肥款、農機修理款等形形色色的收費,結果,農民分文也得不到,在多數情況下,仍然是欠債者。那時候,政府規定不准農民外出的打工,不准在市場買賣物品,農民沒有其它任何經濟來源。這時的農民,誰也無錢到國庫去購買返銷糧。因各級領導在糧食產量問題上向上級吹了牛,實際產量達不到預報的數字,而國家年初的定產數又是在各級吹牛吹出來的數字基礎上做出來的,定購時,自然按定產額統購,吹牛者便把應返銷給農民的口糧全部扣壓住,存在國庫,彌補差額,作為大豐收成果,去為他們搭建升官的階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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