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如此说 6 人是有责任的 实,在这里也有责任上不同的程度。无疑,圣灵往往使那些头脑不太正常或在情感上不太稳定的人得重生,当然神在这里所要求的并不象对一般神的儿女们所要求的那样强烈。那些自称为加尔文主义者往往犯了这个毛病,根据他们完全依靠神的主权之恩而得救的这些真理,他们结论说,在得救的事上,他们毫无责任。他们忘掉了所谓加尔文主义的第五特点,即通常所谓的“圣徒的坚忍”。圣经确保基督徒,在他里面动了善工的,必要在耶稣来临时完成(腓1:6),“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2:10)。强调此项安全性,同时又摒斥神所吩咐的人不是加尔文主义者,他也不是一个基督徒。圣经如何把信徒在得救过程中的责任与神的主权之恩联贯起来,是值得注意的事。正如我们所见腓2:12的吩咐:“要谨慎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下一节说,“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正因为基督徒靠神主权的恩典得救,他就有责任作成得救的工夫。他不仅知道这就是他的责任,因为那使神乐意在过去,也就是他重生的时候,把主权的恩典赐给他。“作成”这个动词是用现在进行式,基督徒必须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因为神继续不断在他里面作得救的工夫。也可以说,为了得救,他无时无刻不倚靠神主权的恩典,直到他离开世界,因为这个恩典在他里面继续不断地工作,他必须作出他自己得救的工夫。人的责任就是神主权的结果,这件事就清楚地看出来了。每一位神的儿女都当象奥古斯丁这样祷告:“主啊,吩咐你所愿意的,赐给我们你所命令的。”
(2016/07/2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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