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忠康:惊世真相 “九二共识”的来龙去脉和前世今生
说明
被中共骂得狗血喷头的台湾前总统李登辉,曾是中共统治者经常斥责为台独势力和卖国贼的人物,那么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曾为和平统一中国怎样地进行过努力并出过力,这一切都能从这篇网文中找到答案,这是了解海峡两岸恩恩怨怨的惊世好文,如能打开附件,请读附有图文的附件。
朱忠康2016-8-1
惊世真相 “九二共识”的来龙去脉和前世今生
“两蒋时代”台湾对大陆采取的是“不接触、不妥协、不谈判”的“三不政策”。1987年,蒋经国刚开放台湾人赴陆探亲,第二年就去世了。李登辉继任总统。
1988年1月,李登辉开始执政,4月即以通邮为起点全面开放两岸交流,并有步骤地开启了两岸的统一步伐——
1990年4月,李登辉派密使——南怀瑾的弟子张尚德——访问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并寻求与前上海市长汪道涵的接触,并进行了私下会谈,从而撬开了两岸沟通的大门,开启了两岸统一的进程。这次上海会面之后,两岸加快了名为民间、实为官方的交往步伐。
1990年10月7日,李登辉成立“国家统一委员会”并亲任主委,同年11月21日又成立名为民间、实为官方的“海基会”;大陆也积极跟进,并于第二年的12月16日对应成立了“海协会”,会长就是汪道涵。
1991年2月23日,李登辉马不停蹄,亲自领导制定了《国家统一纲领》,提出“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国”的统一主张,并在《国家统一纲领》中列明了统一的方式、步骤和时间表。可见李登辉当时对两岸统一的诚意、自信和雄心壮志。全文如下:
《国家统一纲领》
中华民国八十年二月廿三日(1991-2-23)
国家统一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民国八十年三月十四日(1991-3-14)
行政院第二二二三次会议通过
壹、前言
中国的统一,在谋求国家的富强与民族长远的发展,也是海内外中国人共同的愿望。海峡两岸应在理性、和平、对等、互惠的前提,经过适当时期的坦诚交流、合作、协商,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共识,共同重建一个统一的中国。基此认识,特制订本纲领,务期海内外全体中国人同心协力,共图贯彻。
贰、目标
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国。
叁、原则
1.大陆与台湾均是中国的领土,促成国家的统一,应是中国人共同的责任。
2.中国的统一,应以全民的福祉为依归,而不是党派之争。
3.中国的统一,应以发扬中华文化,维护人性尊严,保障基本人权,实践民主法治为宗旨。
4.中国的统一,其时机与方式,首应尊重台湾地区人民的权益并维护其安全与福祉,在理性、和平、对等、互惠的原则下,分阶段逐步达成。
肆、进程
1.以交流促进了解,以互惠化解敌意;在交流中不危及对方的安全与安定,在互惠中不否定对方为政治实体,以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2.建立两岸交流秩序,制订交流规范,设立中介机构,以维护两岸人民权益;逐步放宽各项限制,扩大两岸民间交流,以促进双方社会繁荣。
3.在国家统一的目标下,为增进两岸人民福祉:大陆地区应积极推动经济改革,逐步开放舆论,实行民主法治;台湾地区则应加速宪政改革,推动国家建设,建立均富社会。
4.两岸应摒除敌对状态,并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以和平方式解决一切争端,在国际间相互尊重,互不排斥,以利进入互信合作阶段。
二、中程——互信合作阶段
1.两岸应建立对等的官方沟通管道。
2.开放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共同开发大陆东南沿海地区,并逐步向其它地区推展,以缩短两岸人民生活差距。
3.两岸应协力互助,参加国际组织与活动。
4.推动两岸高层人士互访,以创造协商统一的有利条件。
三、远程——协商统一阶段
成立两岸统一协商机构,依据两岸人民意愿,秉持政治民主、经济自由、社会公平及军队国家化原则,共商统一大业,研订宪政体制,以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国。
1991年4月28日,台湾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陈长文访问北京,并于次日与大陆国台办副主任唐树备会谈。
1991年5月1日,李登辉宣布废除1948年5月10日国会颁布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并宣布结束长达45年的内战状态。这也意味着民国政府开始承认中共政府的合法性,不再称之为“叛乱团体”,意在为两岸两个政府的对等谈判奠定法律基础。
1991年11月3日至11月7日,陈长文再赴北京与唐树备举行商谈。
1991年12月16日,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在北京成立,由前上海市长汪道涵为会长,并受中共中央台办及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的指导。由此,两岸政府以“海基会”与“海协会”会谈的形式,继续进行商谈与交流。
雄心勃勃的李登辉马不停蹄、紧锣密鼓地主导着两岸的统一进程和步伐,中共也在跟进,显示出李登辉当时对两岸统一的信心和紧迫感,也难怪他在台湾有了除“民主先生”之外的另外两个雅号:“急统总统”和“统一先锋”。是誉,还是揶揄?应该是兼而有之吧?
但接下来的形势发展显然给这位“急统总统”和“统一先锋”兜头泼了一盆冷水。
1992年3月22日至3月27日,海基会许惠佑等6人再赴北京,进行第一次工作性商谈。“‘一个中国’的表述问题”首次提上了台面。大陆海协会一再要求台湾方面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并以此作为继续协商的条件,却拒绝表述“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台湾谈判代表当然明白其用意,所以坚持让中共代表澄清涵义。双方各不相让,出现分歧,但都表明继续协商。
1992年7月16日,为了促进两岸民间交流,在李登辉的力推下,立法院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1992年8月1日,在中共代表拒不清楚表述“一个中国原则”具体涵义的情况下,李登辉主持“国家统一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台方《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的决议。原文如下:
《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
国家统一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日期:民国八十一年八月一日(1992年8月1日)
一、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中共当局认为“一个中国”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来统一以后,台湾将成为其辖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我方则认为“一个中国”应指一九一二年成立迄今之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
二、民国三十八年(公元一九四九年)起,中国处于暂时分裂之状态,由两个政治实体,分治海峡两岸,乃为客观之事实,任何谋求统一之主张,不能忽视此一事实之存在。
三、中华民国政府为求民族之发展、国家之富强与人民之福祉,已订定“国家统一纲领”,积极谋取共识,开展统一步伐;深盼大陆当局,亦能实事求是,以务实的态度捐弃成见,共同合作,为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一个中国而贡献智能与力量。
1992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台湾海基会许惠佑与大陆海协会周宁继续在香港举行两会第二次工作性商谈,这就是后来产生“九二共识”的九二香港会谈。3天的谈判又卡在了“‘一个中国’的表述问题”上。
在3天的谈判中,双方就“‘一个中国’的表述问题”先后交手四个回合——
第一回合,周宁首先提出“一个中国”问题,许惠佑以事务性协商不涉及政治为由拒绝。
第二回合,周宁再提出“一个中国”问题,许惠佑让周宁澄清“一个中国”的涵义,周宁以“事务性协商只要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为由拒绝。
第三回合,双方各自提出五个书面表述“一个中国”的方案,双方各自拒绝接受对方的方案。双方表述方案抄录如下——
大陆的方案:
1、海峡两岸文书使用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
2、海峡两岸文书使用问题是中国的事务。
3、海峡两岸文书使用问题是中国的事务。考虑到海峡两岸存在不同的制度(或称国家尚未完全统一)的现实,这类事务具有特殊性……
4、在海峡两岸共同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对两岸公证文书使用(或其它商谈事务)加以妥善解决。
5、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中国公证员协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依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的共识。
台湾的方案:
1、双方本着“一个中国,两个对等政治实体”的原则。
2、双方本着“谋求一个民主、自由、均富、统一的中国,两岸事务本是中国人的事务”的原则。
3、鉴于海峡两岸长期处于分裂状态,在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均认为必须就文书查证(或其它商谈事项)加以妥善解决。
4、双方本着“为谋求一个和平、民主、统一的中国的原则”。
5、双方本着“谋求两岸和平、民主、统一”的原则。
第四回合,为缩小分歧,台湾海基会代表提出三项修改表述方案,并建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可各自口头表述。
台湾海基会代表提出的三项修正表述方案是:
1、鉴于中国仍处于暂时分裂之状态,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由于两岸民间交流日益频繁,为保障两岸人民权益,对于文书查证应加以妥善解决。
2、海峡两岸文书查证问题是两岸中国人间的事务。
3、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惟鉴于两岸民间交流日益频繁,为保障两岸人民权益,对于文书查证,应加以妥善解决。
1992年10月30日,大陆海协会代表以无权决定是否按受口头表述为由退出谈判,不辞而别,返回北京。谈判破裂。
(整理者感言:为什么不用电话或电报与上峰沟通?)
台湾海基会代表却仍然留在香港希望继续商谈,一直停留到11月5日深夜商谈无望才离港返台。
(整理者感言:等了6天啊,可见其诚意!)
1992年10月31日,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马英九发表谈话:“在'一个中国'的原则问题上,中共如果想用模糊的概念把我们吃掉,我们是绝对不能接受的,我方不能接受不加注说明的“一个中国”原则。”
1992年11月6日,台湾谈判代表返台后陆委会副主委马英九又在《中央日报》上指出:“商谈功亏一篑的原因有四:……2、大陆海协会既然派员赴港进行商谈,理应在上述议题得到具体结果之后再行离港,海协会代表却不顾海基会继续商谈的要求迳行返回大陆……海协会明知双方就有关‘一个中国’的表述问题并无交集,却对外一再扬言双方已获得共识。”(见下面的《中央日报》)
1993年4月27日至4月29日,“两会”会长在新加坡举行第一次汪辜会谈。经过连续3天密集协商,双方在1993年4月29日上午签署4项事务性协议。两岸关系迈出了历史性的重要一步。
[下一页]
blog comments powered b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