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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是民主政治的基石--关于台湾反服贸抗议脸文汇编 民意是民主政治的基石
--关于台湾反服贸抗议脸文汇编
金光鸿律师
前言
本文是直接从脸书上复制下来的帖子汇编成文,与读者分享,而不是一篇文章,谢谢阅读!--金光鸿律师
一
1、个人旁观愚见,马总统缺乏担当和民意关怀,不是一个称职的总统,有失正当性!
2、民意乃天意!主权在民!人民有创制权、复决权、选举(被选举)权,罢免权……,请台湾当局倾听民意诉求,用友好协商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
3、旁观者清:看了马总统答记者问,明显感觉,这是一个缺乏担当和民意关怀的总统,起码在这一件事上表现是这样!须知,民主政治的基石是民意,没有民意,就不是民主政府! 民意乃天意!主权在民!人民有创制权、复决权、选举权,罢免权,请台湾当局倾听民意诉求,用友好协商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
4、台灣執政黨和台灣政府應該檢討自己,而不是譴責學生,民意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法律只是維繫社會秩序的手段之一,而不是權貴們利用他來強姦民意的工具!在任何的民主社會,人民保留創製權、復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罷免權、用任何可能的手段推翻暴政獨裁權,起義權等。
二 与“张唯一”脸友在FACEBOOK上的对话
金光鸿律师在吴明益《给我暴民学生们的一封信》下的留言(http://goo.gl/Ltod7S):
致尊敬的吴明益先生阁下:学生不是暴民,与其谴责学生,不如检讨自己,愚以为,台湾民选总统马英九先生缺乏担当和民意关怀,起码在这一件事上表现是这样!--须知,民主的基石是民意,没有民意,就不是民主政府!
張唯一脸友:
確實不是暴民,暴民這個詞太美化他們了。行政院和立法院完全是兩個概念,立法院是議會性質,本來就是人民發聲的地方,所以佔領立法院是一種可以接受的激進行為。但行政院是國家行政機關,是絕對不允許侵犯的,衝擊行政院本質上等於公然叛亂,用警察拖走已經很客氣了。中華民族沒有這種把逆賊美化成暴民的傳統。
金光鸿:
错!我不懂台湾政治,我也不懂服贸协议,但我懂法律,个人愚见:总统是民选的,议员是民选的,行政机关什么也不是,他们只是政府雇员办公的地方,当民选总统和民选议员不能代表选民发声的时候,选民可以更换、罢免他们,而行政人员只是政府雇员,是用选民的税款供养的,只要选民认为有必要,随时可以解聘,甚至可以撤销行政机关!
張唯一:
正因為是民選的合法政府,他們要罷免馬英九都可以,只要走合法的程序,沒有任何人可以有什麼異議。但是衝擊行政院就是叛亂,他們這群人有什麼資格代表人民?比選票還能代表人民?
張唯一:
合法的坐在立法院裡面的立法委員尚且是民選的,他們這些人哪個是民選的,哪個得到人民授權可以衝擊國家機關了?
金光鸿:
人民保留起义的权利!你说这帮人不能代表人民,你可以组织一帮人举行反示威啊!再说一遍,行政机关只是政府雇员办公的地方,是用纳税人的钱供养的,它什么也不是,如果有需要,人民随时可以撤销任何行政机关!
金光鸿:
我倒要问你这位先生,民众抗议这么久了,怎么没见他们选出来的议员来关心他的选民为什么会抗议啊?有一个吗?至少我没看到这样的报道!要按我说,台湾民选议员全体失职!
張唯一:
洗洗睡吧,反對衝擊國家機關的絕大多數人民怎麼會和這群人一樣無聊,還組織人上街和這些人對抗?笑死我了。鎮壓他們的警察就是人民納稅來養活的,就是得到絕大多數人民授權的代表!不需要再組織人上街對抗了。為了這點事情還要組織人上街對抗,那要政府幹什麼?別以為台灣的警察是中共的公安。
三 回应《学生凭什么啊》一文
法律依據是什麼?一句話,主權在民!聲援台灣法律界同仁!更多請參看拙文《民意是民主政治的基石--关于台湾反服贸抗议若干脸文》 /告别中共再造共和 http://blog.boxun.com/hero/201403/gaobiezhonggongzaizaogonghe/4_1.shtml
附:學生憑什麼啊?
朋友問:為何法律系教授與律師一面倒支持反服貿學生?佔領立法院有什麼法律依據?憑什麼可以打破玻璃?憑什麼可以破門進入行政院?……
美国东部时间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14:56整理
(2015/12/1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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