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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百年來國家元首薪俸說起
從百年來國家元首薪俸說起
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是袁世凱,從目前廣州孫中山大元帥府展出的袁世凱任山東軍務幫辦吳長慶營務處總辦時寫的家信可知,他的月俸是40兩金子,合今日約40萬元。
1888年李鴻章頒布《北洋海軍章程》時,為了網羅各種技術人才,決定採用高薪制。海軍軍官的年俸分為兩部份,一是年俸即基本工資,佔40%;另一部份叫船俸,即崗位津貼,佔60%。海軍提督年俸3360兩,船俸5040兩,合計8400兩,是綠營(陸軍漢兵)提督(省軍區司令)的3.2倍。海軍總兵年俸3960兩,為綠營總兵的1.97倍;海軍副將年入3240兩,是綠營副將的2.75倍;海軍參將2640兩,是綠營參將的3.55倍。各艦管帶(艦長)還能支配一筆「行船公費」,用於船內外維修材料與工錢、煤炭裝卸、僱用引水員、更換國旗軍裝、採購零星物品、幕僚文書費用等等,主力艦定遠、鎮遠每月可領公費各850兩,致遠、濟遠等噸位略小者各550兩,噸位更小的超勇、揚威各320兩。當時海軍士兵的餉銀,一等水手月薪十兩白銀,一等炮目二十兩,岸上勤雜人員三兩。技術兵種薪金更高:魚雷匠月薪24兩,電燈兵30兩,在岸當差的伕役,月餉也有三兩。可見北洋海軍士兵的薪金比綠營兵高十幾倍(步兵僅1.5兩)。當年一戶中農年收入33-50兩白銀;寧波紡紗廠工人年入13-23兩,山東工人月入18-60兩白銀。這就表明北洋海軍官兵的薪餉超過了當時中等收入家庭的水平。
袁世凱總統月俸20萬銀元
據1913年12月30日國務會議議決,總統袁世凱年俸36萬銀元,公費年支150萬元,交際費年支54萬元,故袁世凱的年支出約為240萬銀元。當時副總統黎元洪月俸為一萬元。國務總理熊希齡月俸1500元,駐外大使月俸1000元,大理院(最高法院)院長(特任官)月俸1000元,庫倫(今外蒙烏蘭巴托)都護使(即駐蒙司令長官)月俸1000元,典獄長300元,大理院與總檢察廳書記官360元,一級技監(部屬總工程師)800元,電政管理局局長400元,鐵路管理局局長800元,國立大學校長600元,正教授400元,海軍總司令月餉1200元,艦隊司令800元,小學校長60元,國會議員416.67元。到1919年,約八千家外商在華僱聘的買辦約四萬人,平均年薪一千兩白銀,伸銀元1730元,月薪為144.2元。民國初年上海的律師月入約一千元,報館經理300元,總編150-300元,記者40元。申報總主筆陳冷血1912年月薪300元,1927年升至600元。大公報總編輯張季鸞月薪500元。1929年海關華洋職員月薪自207-830元不等。亦即總統月俸是小學校長的500倍,相當於農民種777畝地的收入。如果與同期外國元首月俸比較,袁世凱排第七名,排在他前頭的是法、英、普魯士、意、奧、西班牙。當年中央政府月出308.5萬元,其中軍費16.17萬元。袁世凱的遺產逾一千萬銀圓,約合今人民幣十億元多,其中半數為存款、銀元現金、外匯,另外一半為房地產。他的繼任者黎元洪,先後投資實業七十多家,其中銀行二十多家、企業十餘家、煤礦八家,投資總額約三百萬銀元。第三任總統馮國璋,於1919年去世,留下遺產約300萬,係官俸積蓄與投資所得。 汪偽政府的首腦,汪精衛月俸500元,周佛海是450元。
蔣介石月俸800大洋,駐美大使胡適2400大洋
1933年南京國民政府頒布《文官官等官俸表》。蔣介石時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兼參謀總長,其俸祿與五院院長、各部總長一樣,都是八百元大洋。副委員長、各部次長以及各省主席,月俸為680元大洋。我在大陸蒙難時,獄友王秉璋說,他在晉南任縣長時,月俸五百大洋。那時的官俸銀單純,沒有洗澡理髪費、書報費、餐費、交通費、冬季取暖費等亂七八糟的補貼。當然,出差補助是有的,凡因公出差,舟車轎馬都是據實報銷,食宿等開銷則有固定標準,按日計錢。當時的食宿報銷慣例是:特任官(國務總理、各部總長、省長)出差,每天18元大洋;簡任官(國務院秘書長、次長、司局長)每天12大洋;薦任官(國務院秘書、參事、各部司科長、秘書、僉事、縣知事)8元大洋,委任官(主事、科員、書記官、辦事員、書記)六元大洋,一般僱員出差,每天2-4元大洋。國民政府明令規定兼職不兼薪,兼多少份差事,也只能領一份薪俸。當年大米每斤售大洋4分,五花肉每斤二角三分,菜油每斤一角六分,那時一塊大洋的購買力,相當於今日六十元人民幣,所以蔣介石月俸八百元伸今日4.8萬人民幣。
到1948年李宗仁任副總統時,薪俸包含三個部份,一是本俸八百大洋,折合成金圓券發放;二是年功俸,即年終獎,810大洋;三是公費,每月金元券六千元,相當於今日台灣高官的特別費,用於因公產生的紅白事項以及送禮給外賓等瑣碎開支。前兩項合計每月867.5大洋,但1949年元旦時大洋的購買力大不如前,這867大洋按南京米價折合今日人民幣是3.47萬元。從1940年國府制定的〈外交部領事官等官俸表〉可知,駐美大使每月一千大洋,另「勤俸」每月千四大洋,合計月俸2400大洋,按北平物價折算,胡適月俸合人民幣12萬元,比總統高得多。1932年,廣州市長劉紀文月俸560毫洋,約伸人民幣1.68萬元。那時廣東在陳濟棠治下,教師採時薪制,中學無論公立抑或民辦,甲級中學時薪八元毫洋,乙級六元,當時廣州市立一中屬甲級,專任教員每月上課35-80節,月入245-720元,約伸今日7350-21600元人民幣。那時廣州街頭的人力車伕,每天只能掙到1.6元毫洋,再減去五成車租,只剩八角毫洋,合今日24元,只夠吃飽肚子,難怪他們要造反——據張發奎回憶錄記載,廣州暴動時五百多個人力車伕奉左派工會之令,各攜汽油火柴引火紙張到全市各處放火,欲把羊城化為火海,結果被國軍團長陳公俠截捕,集體槍決。陳公俠官至京滬杭警備副總司令,1949年自動放棄中將官職,組織反共救國軍潛入香港活動,失事被捕入獄兩年,1958年遣返回台不久就病故了。
1917年,蔡元培任北大校長時,正教授分為六級,月薪依次為400、380、360、340、320、300銀元。由於國庫拮据,通常要打折扣發薪,從檔案中的月薪存根中可知,1919年9月胡適薪資是280元,周作人240元,相當於今日萬餘元。那時北大學生每月學雜費、書費加吃喝玩樂大約10-15銀圓,合今日人民幣40-60元(一元大洋可買20斤大米或7斤豬肉)。1920年魯迅任教育部僉事,月薪220元。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頒布大學教員薪資條例,教授月薪500元,相當於今日1.7萬元。據北大教授吳虞日記,他與蔡元培、胡適、周作人等在王府井東華飯店飲宴,酒席25元,四名侍應小費2元銀元。如今在大陸1500元的酒席是下價菜,在上海,按人頭計,十人席動輒五六千元呢!
所謂四大家族是陳伯達向壁虛造
毛澤東的文膽陳伯達在《中國四大家族》一書中指稱,蔣宋孔陳四大家族藉抗戰為名聚斂民財達200億美元。然而,大陸學術界現已確認這類說法係向壁虛造,經查證後知,蔣陳雖有些家產但微不足道;孔宋雖是大財團,但財富的積累仍屬個人資本主義的範圍,與官僚資本不同。陳果夫、陳立夫根本不是大家庭,陳果夫晚年連看病的錢都沒有,葬禮費用也是國民黨出的;陳立夫赴美國借錢養鷄遭逢雞瘟以致破產;蔣介石、經國父子非常清廉,老蔣赴台時由央行保管肆千兩黃金,乃是北伐勝利和抗戰勝利後國府明令頒發的獎金以及歷年私蓄,宋美齡身後僅留下12萬美元的銀行存款。而孔宋家族原本就是巨富,孔祥熙、宋嘉樹(宋子文父)還曾是孫中山革命時期的金主。宋子文1971後去世時非固定資產僅一百多萬美金,加上購入20年大為升值的房產,除稅後僅四百多萬美元,迄未查到貪污的事證。1949年美國總統杜魯門宣稱孔祥熙貪污了美援款項7.5億美元,在輿論壓力下,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和財政部用了很長時間調查後,公布華人在美國銀行的存款不超過五千萬美元,其中最大存戶僅百多萬元,且這些存戶大多是長期僑居美國經商的老僑。陳伯達在北伐時當過國軍獨立第四師師長張貞的秘書,官拜少校。1927年他投共後被國民黨視為叛徒。1981年他以「林江反革命集團主犯之一」(排名第五)被判刑18年。是謂兩面不討好,裡外不是人,所以他胡扯亂編的東西,只能稱為齊東野語、無稽之談。
去年八月抄,國民黨黨史館在台北展示九十年前的薪水單,1924年毛澤東受汪精衛賞識,任國民黨中央候補執行委員,代理宣傳部長,隨後赴上海執行部任秘書,月薪120大洋;另一位秘書惲代英也是120元月薪,工農部秘書邵力子僅80元。當年一擔白米只賣4元大洋。中共建政後,供給制改為薪給制,一級是毛澤東、劉少奇、朱德、周恩來四人,月俸610元,三年災荒時降到404.8元。江青當文化部電影局局長時月俸243元,文革初進入中央政治局,成了「黨和國家領導人」,中共「九大」後加薪至342.7元。劉少奇夫人王光美是1948年加入中共的,比江青資淺十年,月俸僅120多元,是第一領導者的夫人中最低的。周夫人鄧穎超月入342.7元,比李富春夫人蔡暢低一級,蓋因黨齡少兩年;朱德夫人康克清比鄧更低一級,因黨齡比鄧少四年。宋慶月俸579.5元,外加300元交際費。王洪文當了中央副主席,仍領上海國棉十七廠保衛科科員的月薪68元,另由上海市革命委員會每月補助15元;副總理吳桂賢仍領西安國棉一廠的67.2元工資。
毛澤東稿費1.31億元
1955年中共實行軍銜制,行政幹部也從折實單位/工資分改為級別工資制,行政級從一級到廿四級,月薪從600元到45元,這一制度沿用至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原訂一級為軍委主席600元,大元帥毛澤東;二級副主席,朱劉周,550元;三級,元帥,陳雲、鄧小平與十大元帥,500元;四級,大將,粟裕、徐海東、陳賡等十人,450元;五級,大軍區、省、部正職,400元。毛澤東恐「高處不勝寒」,把朱劉周拉拔到一級。這種24級,每一級相差5-50元;全國又分4-11類地區,同級地方幹部相差10-40元。按照「血比汗值錢」的原則,軍隊幹部比同級地方幹部多得30元左右。
毛澤東當然不靠那404元過活,除了日常衣食住行實報實銷外,自有他的小金庫——稿費。據十九首毛澤東詩詞的原作者陳明遠統計,僅文革期間,毛澤東語錄、文選、選集、詩詞,包括八十種外文版、精裝本,共印銷18.72億冊,所收稿費,1967年統計是570萬元,1976年758.2萬元,2001年五月底達1.31億人民幣。據毛澤東的警衛處長回憶,毛對開支管得很嚴,要求月月報帳,不許超支。但他不知那帳是假的。例如,他的一件衣服破了;要求拿到上海去織補。衣服補回來了,報的賬是一元多錢。實際上是派專人去上海最好最貴的店裡織補的。不算出差者報銷的出差費,單是專機的汽油費就夠買幾百件衣服了。這件事情,還要大肆渲染,稱作「毛主席生活節儉」的典型事例。據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共中央黨校聯合向中央書記處提交的書面報告,經審核、考證,發現毛澤東選集一至四卷的160多篇著作中,由毛澤東執筆起草的只有12篇,經過毛澤東修改的有13篇,其餘篇章,皆由中共其他領導人、中央辦公廳以及毛的秘書田家英、胡喬木、師哲等人起草。例如《論持久戰》和《抗日游擊戰爭戰略問題》是張聞天、周恩來和林伯渠起草的;《中國革命戰爭戰略問題》是張聞天和周恩來起草的。但後來都成了毛著而收進毛選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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