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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基督─祂的身位(二)
新約總論:基督基督─祂的身位(二)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進一步來看基督神格的各面。
三 話
在神格裏,基督是話。『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約一1。)話乃是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因此,這話就是解釋、說明並彰顯出來的神。
神是奧祕的,祂需要話來將祂彰顯出來。基督是話,解釋、說明並彰顯神。因此,基督是話,就是神的解釋、說明並彰顯。這話實際上就是神自己,並且不是隱藏、遮蔽且奧祕的神,而是解釋、說明並彰顯出來的神。
話是永遠的;那就是說,話是自有、無始的。這與有的異端教訓相反;這種教訓說,話,logos, 婁格斯,是神造的。按約翰福音的啟示,話不是受造的。約翰一章一節說,太初有話。這啟示話是永遠的。這永遠的話是一位活的人物,就是活神的兒子基督。(啟十九13。)這樣的話表徵那位奧祕、不能看見的神,解釋並彰顯出來了。
這話作為三一神的解釋,乃是為著神的說話。這話是完全的神,這事實乃是說,這是為著三一神的說話。這話成為肉體來作人,這人就是神的說話。這就是說,這人耶穌基督是神的話,是神的說話。祂不僅用清楚的話述說神,也用祂的所是和所作述說神。祂完全是神的話,是神的說話。有時候祂用話說,有時候祂用行動說。祂的一切所是和所作,都述說神。
約翰一章十四節不僅說,話成了肉體;也說,話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四福音所記載的故事,乃是成為肉體的神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的故事。話成為肉體,並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為要以許多實際的方式表明神,彰顯神,說明神,解釋神。成為肉體的話是神的說話、彰顯和解釋。作為話,基督是解釋出來的神,是說明、彰顯並啟示出來的神,是給人認識的神。
四 父的彰顯
基督是父的彰顯。作為子,祂是神的流出,出來,也是父的彰顯。因為子彰顯父,子就是父的彰顯。
基督是話,主要是藉著表明、解釋並啟示父神來彰顯祂。(約一18。)子越說話,父神就越得著彰顯。
在舊約,神是藉著眾申言者,藉著被祂的靈推動的人來說話。(來一1,彼後一21。)在新約,神是在子裏面說話;子就是彰顯出來的神自己。(來一2~3。)父神是隱藏的,子神是顯出的。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惟有子,就是神的話,神的說話,將神表明並彰顯出來。神在舊約雖然藉著眾申言者說話,祂的自己並沒有得著彰顯。但在新約神是在彰顯祂的子裏面說話。從前神是藉著申言者間接說話,如今祂是在子裏面,就是在彰顯父的那位裏面,直接說話。
約翰一章十八節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這裏我們看見,那彰顯父的一位乃是神的獨生子;祂從已過的永遠就在父的懷裏,在成為肉體以後仍在父的懷裏。這位獨生子從前、現在、一直在父的懷裏。約翰一章十八節的話很簡單,意義卻很深奧。父的獨生愛子是一直在父懷裏,將父表明出來。這是祂將父表明出來,並將我們帶進對父之享受的路。
神是在基督裏得著彰顯,而隨著基督有恩典和實際。(約一14,16。)當我們來到基督面前,我們就享受恩典,並有分於實際。按約翰一章十八節,基督是神的獨生子,在父神的懷裏。因此,當我們親密的享受基督,這種對祂的享受就將我們帶到父面前。換句話說,這種對基督的享受,將我們帶到父的懷裏。
基督是神的彰顯,就如同恩典是愛的彰顯,實際是光的彰顯。當我們享受基督作恩典和實際,這享受就將我們帶進父的懷裏,叫我們在那裏享受是愛是光的神。愛是恩典隱藏的源頭,光是實際隱藏的源頭。恩典將我們帶進愛裏,我們就達到源頭,從那裏流出恩典。我們回溯到恩典的源頭,恩典就成為愛。同樣,光是源頭,從那裏流出實際。我們回溯到實際的源頭,就達到光。
父的獨生子藉著話、生命、光、恩典和實際,將神彰顯出來。話是神的彰顯,生命是神的分賜,光是神的照耀,恩典是神給人享受,實際是神給人實化。藉著這五件事,神在子裏完全表明出來了。這一切的素質都是神自己。雖然從來沒有人看見神,但神的兒子以成為話、生命、光、恩典和實際的方式,表明祂,彰顯祂。我們越接受話,並有生命、光、恩典和實際,神就越向我們表明出來。表明神的意思就是彰顯神。基督藉著成為肉體,作具有生命、光、恩典和實際的話,彰顯了神。
在神格裏,父是源頭,子作祂的彰顯。子作父的彰顯,乃是完成者。父是起始者、起源者、計畫者、和設計者,子完成父所起始、起源、計畫、並設計的。因此,子,父的彰顯,是完成者。
按約翰福音,子基督在父的名裏來,(約五43,)在父的名裏行事,(約十25,)行父的旨意,(約六38,)說父的話,(約三34上,十四24,七16~17,十二47~50,)並尋求父的榮耀。(約七18。)基督是這樣的一位,也彰顯父。(約十四7~9。)祂不彰顯自己,只彰顯父。祂是子,但祂彰顯父。
因為子不彰顯自己,只彰顯父,子的彰顯就是父的彰顯。因此,我們看見子,就看見父。這可由約翰十四章主耶穌與腓力之間的對話得著證明。在七節主耶穌向門徒指出,他們若認識祂,也就認識祂的父。然後祂說,『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然而,腓力回答說,『主阿,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約十四8。)對這主耶穌回答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約十四9。)在子裏父得著彰顯,且給人看見,因為子是父的彰顯。我們若看見子,就看見父,因為父具體化身在子裏面,藉著子得著彰顯。
1 與父是一
在約翰十章三十節主耶穌說,『我與父原是一。』子與父是一。因為子與父是一,當我們看見子,就看見父。
我們無法充分解釋子與父如何是一。按天然的領會,子是子,父是父,二者顯然彼此是分開的。雖然子與父有分別,但他們無法分開。按主在約翰十章三十節的明言,祂與父原是一。因為子與父是一,子甚至稱為父。按以賽亞九章六節,賜給我們的子甚至稱為永遠的父。有一子賜給人,祂的名卻稱為永遠的父。
新約裏有好些經文指明,子與父是一。約翰十七章二十二節說,『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成為一,正如我們是一一樣。』在約壹二章二十五節,用單數代名詞『祂』來指子與父:『祂所應許我們的,就是那永遠的生命。』這節的『祂,』是指前節所說的子與父。這指明子與父乃是一。在約壹二章二十八節,我們看見同樣的原則:『現在,孩子們,你們要住在主裏面;這樣,祂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祂來臨的時候,也不至於蒙羞離開祂。』這節的代名詞『祂』確定是指要來的子基督。本節的『住在主裏面,』原文為『住在祂裏面,』乃重複二十七節的『住在祂裏面,』但二十七節是把神聖的三一聯在一起,這指明子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與父或靈都是不可分的。在約壹二章二十九節,人稱代名詞『祂』是指三一神:『你們若曉得祂是義的,就當知道凡行義的人也都是從祂生的。』這裏的『祂』就是總括的指著父、子、靈,三一神,因為是指前節的『祂』(要來的子),也是指下半節的『祂』(生我們的父)。這有力的指明子與父原是一。(約十30。)
雖然子與父是一,但我們不可說,父與子沒有分別。父與子之間有分別,但不分開。父在的時候,子也在。同樣,子在那裏,父也在那裏。父與子不能分開。為這緣故,約壹二章二十三節說,『凡否認子的就沒有父,承認子的連父也有了。』子與父既是一,否認子的就沒有父,承認子的就連父也有了。凡否認子的,沒有子也沒有父。但凡承認子的,就有子也有父。這節的消極一面和積極一面都指明,子與父是不可分的。
新約沒有將父與子分開。尤其在約翰福音,我們看見子與父總是一。子在父的名裏來。(約五43。)祂總是作父的工,行父的旨意,說父的話,尋求父的榮耀,並且彰顯父。子與父是一,子不能與父分開。父也不能與子分開。
2 與父互相內在
在研讀關於神聖三一的深奧真理時,我們使用一個特別的辭:互相內在。子不僅與父同時並存,也與父互相內在。同時並存與互相內在有何不同?同時並存是同時一起存在;互相內在是存在彼此裏面,住在彼此裏面。說父與子同時並存,意思就是二者一同存在。但說父與子互相內在,意思就是二者彼此互住在裏面。
約翰十四章十節上半有關於這種互相內在的話:『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麼?』這裏有父與子的互相內住。在約翰十四章十一節,主接著說,『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主說子在父裏面,父在子裏面。這是何等的奧祕!因為父在子裏面,子說話的時候,住在子裏面的父,就作祂的事。父在子的說話裏作祂的事,因為二者互相內在。
聖經不僅說子與父彼此同在,也啟示子與父互相內在。子與父互相內在,意思就是子在父裏面,父在子裏面。約翰十七章二十一節是啟示這種互相內在的另一節:『使他們都成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子與父以互相內在的方式,同時並存。這就是說,二者同時並存的時候,父存在子裏面,子也存在父裏面。
看見同時並存的事很容易,但領悟互相內在的事就難多了。子與父同時並存,意思是二者一同存在。子與父互相內在,意思是子在父裏面,父在子裏面。因著這種父與子的互相內在,可以說父與子是二一的。
有些聖經教師說,當子來到地上時,父是在諸天之上。他們這樣教導的聖經依據,是說當基督受浸的時候,父從諸天之上說話。(太三16~17。)但這件事乃是描繪三一經綸的一面。就經綸說,那時子在地上,父是在諸天之上。但約翰十四章有父與子之間素質一面的關係。就素質說,當子在地上時,父就在祂裏面,祂也在父裏面。這裏我們用『素質』一辭來指基督本質上的存在,用『經綸』一辭來指基督在神經綸裏的工作。就基督的工作說,父是在諸天之上,子是在地上。但就素質說,就是照著基督本質上的存在說,子總是在父裏面,父也是在子裏面。這是互相內在的事。子不僅與父是一,也與父互相內在。
約翰福音啟示子基督與父同時並存,也與父互相內在。約翰一章一節說,在已過的永遠裏,子與父同時並存,因為話與神同在。(約一1~2。)子來的時候說,祂不是單獨的,因為父與祂同在。(約八16~29,十六32。)因此,祂在地上的時候,祂是與父一同存在。不僅如此,就如我們所看見的,子還與父互相內在,因為子是在父裏面,父也是在子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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