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的前车之鉴(11)
中国近代史的前车之鉴(11)
——熊飞骏
三、本末倒置的反入城运动
《中英南京条约》规定:“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安全”。英国臣民在中国五个通商口岸有权“带同所属家眷寄居,”以及拥有在各该地贸易通商“无碍”之权。这些居住和贸易的个人权利在十九世纪的主权国家之间是普遍认可的,并非“屈辱不平等”条款。 可广州口岸的官民却对这一条国际通行惯例视若洪水猛兽,不切实际发高烧拒绝履行条约义务,坚决拒绝外国平民商人依照条约规定进入广州城居住和贸易。
《南京条约》签订后的十多年,广州口岸的外国商人一直没有取得条约规定的进城权利,依旧象鸦片战争前一样被限定在广州城外十三行240米的狭小区域从事商品贸易。外商的自由度甚至连战前都不如。战前外商去十三行外的郊野散步郊游通常没有生命危险,现在则很可能陷入敌对村民群体的围攻,甚至于被“升平学社”所属的民兵捉起来表演爱国就地正法。
广州地方官对《中英南京条约》的歇斯底里敌视与“维护国家主权”没半毛钱的关系。他们对《南京条约》最为丧权辱国的条约“割地、赔款”漠不关心,象香港那样的不毛之地就算割上一百个他们也不会痛心。他们慷慨激昂的居然是无关丧权辱国只不过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规则“协定关税”?
鸦片战争前外商的进出口关锐为4%;《南京条约》后的协定关税为5%。也就是说鸦片战争后外商来中国做生意理论上要交付比战前更高的关税,大清国的关税收入不低反高。
新税则的税率用几乎任何标准来衡量都可以说是公平的,且不具片面保护性,因为不论进、出口税都仍按大清国的旧规矩征收。主要的变革并不在于大清国的旧税率方面,而是在于要努力扫除深深植根于广州贸易制度中的捞外快和收小费等一整套损公肥私的敲诈勒索制度,也是中国官场特有的普遍性贪污腐败制度。
广州官员之所以对《南京条约》的协定关税一项满腔仇恨,根本原因还是官场腐败所致。
鸦片战争前外商来中国贸易理论上虽然只征收4%的关税,但实际税费则高达20%以上。
外商除了交付大清国明文规定的4%关税外,还得支付名目繁多的官员勒索,否则就无法做生意。
官员勒索的苛捐杂税远远高于4%的国家关税。外商支付的这些额外规费都没有进入大清国的国库,而是被各级官吏中饱私囊。
《南京条约》的“协定关税”是“阳光税收”,海关税收公开透明。外商除了依法交付明码实价的关税外,对大清国官员的额外勒索不但可不理不睬,甚至还可大声说“不”。中方官员对外商的“不识相”从此也只有干瞪眼的份,不能象战前一样用中断贸易等手段搞打击报复。
所以《南京条约》规定的“阳光关税”虽然让大清国的财政收入增加,但却断了贪官利用职权中饱私囊的财路。
如果让贪官来签订《南京条约》,只要取消“阳光关税”这一条国家受益但断他们财路的条款,他们宁愿多割让一万个香港岛。
贪官利益从来都是和国家利益根本对立的!可贪官们贪赃枉法时总是打着“国家利益”的旗号。
所以贪官们对《南京条约》的“阳光关税”恨入骨髓。
贪官们不敢直接反对“阳光关税”,那等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公开宣告自己贪污受贿发外贸的横财。
贪官们一样打着“维护国家利益”的旗号,变着法子抵制《南京条约》。
贪官抵制《南京条约》不是呼吁拒绝赔款,也不是组织动员民兵去收复沦陷英夷手中的香港岛,更不是打击愈演愈烈伤及国家根本的鸦片走私;而是在民众面前颠倒黑白抹黑丑化外国人,煽动民众的仇外情绪,发动群众运动去阻止外国商人依据条约进入广州城居住贸易?一边煽动民众仇外一边玩官黑合作参与走私鸦片的分赃。
鼓动民众用野蛮手段阻止外国商人进城居住贸易对大清国可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闹剧!
可大清国贪官们偏偏对这样的闹剧乐此不疲。
贪官们不想让外国人进城还有一个难于启齿的动机,那就是外国人见他们拒绝下跪,让他们在小民百姓面前没面子。不下跪的洋人在城外容易回避,进了城就避不胜避了。
《南京条约》得不了贯彻实施,外国自然对大清国中央政府施压,害得耆英等主持外事的京官今天向英国赔礼明天给法国道歉。中央政府在大炮压力下被迫对外国作出必要的妥协让步,又被煽动起狂热仇外情绪的民众骂为“汉奸政权”。
大清国中央政府被广州贪官害得里外不是人!
可这些贪官却是中央政府任命的。
为了抵制外国商人进城,“升平学社”的民兵组织进一步扩大。乡绅甚至征募巨资豢养了几千脱离生产的职业民团。
乡绅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十年如一日奔走呼号,仅仅是为了阻止几个外国商人依据条约进城居住贸易?
大中国的近代史有时真的好幽默!
热衷于弱智的闹剧是要付出代价的。
1847年4月,英国公使德庇时爵士为了让中国履行条约义务,再一次诉诸炮舰外交,把英国的战舰从香港调来进攻虎门炮台。
爱国口号喊得震天响的一方常常玩不了真格。三十六小时内,英国武装力量打哑了清朝827门大炮,进入广州,占领了十三行。
那些长年高呼爱国口号,在外国平民商人面前耀武扬威的“升平学社”民兵民团,见了真正的英国军队也一样威武不起来。
外交大臣耆英又一次跑到英国人面前自扇耳光赔礼道歉,承诺两年后广州城门向英国商人开放。
更大的代价还在后面。
大清国民兵在战场上来不了真格,不顾后果对外国无辜平民玩恐怖却很有战略战术。
1947年12月,六名英国平民在广州城外郊游,“升平学社”民团终于有了“英勇杀敌”的机会。
明晃晃的大砍刀一挥,六名英国鬼子顷刻身首异处。
十九世纪中期的大英帝国是一个珍惜平民生命的国家,发生了人命案自然不会善罢干休,战争又一次逼近了。
帝国外交大臣耆英为了避免战争灾难,按中国传统“杀人偿命”的条律,把几个没背景的凶手捉进来正法。
耆英的作法招来广州人民的同仇敌忾,因为那几个凶手在民众心目中可是勇于反抗外夷的“英雄豪杰”。
耆英“不肯还原外事真相”的机会主义行为终于给自己带来灾难。他被广州人民骂为杀千刀的“汉奸卖国贼”。
广州汹涌的民情上报到中央。这时鸦片战争的硝烟已经远去,中国人总是很健忘的,对不快的往事尤其忘得快,外国炮舰的威风在官场记忆中一年比一年模糊。和这一情势相对应,崇尚务实的鸽派的必要性显得无足轻重,不切实际唱高调的鹰派开始东山再起。
为了平息民愤,道光皇帝把耆英调离,让汉人徐广缙代替他。
徐广缙是一个标准的鹰派,为广州民众的狂热排外情绪欢欣鼓舞,认为民心可用。
1849 年初,英国人依照两年前和耆英的约定,再次要求进入广州城。
钦差大臣徐广缙的回答是在广州搞军事动员,号召全城及乡下民兵众志成城,结成抗击英夷入城的铜墙铁壁。
英国商人再次被有效阻击在广州城外。
大清国又一次站在“胜利”的一边,不过这样的“胜利”是虚幻且代价沉重的。
英国人自然想到了炮舰外交。但小打小闹的炮舰外交被证明无效,两年前英国公使德庇时爵士的炮舰外交并没有开花结果。中国官员好象并不害怕损失?但要重新发动一次足以撼动大清国中央政府的军事远征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外交努力没有彻底绝望之前,军事打击计划就只能暂时往后推。
于是英国人选择了暂时的沉默。
英国人的沉默却被大清国官府误读为“抗英斗争取得伟大胜利”。
徐广缙的对外强硬作风因此受到了道光皇帝的嘉许。
徐广缙取代耆英出任广州钦差大臣后,广州口岸的外国商人不但没有依据《南京条约》争取到更多的合法权益,相反连先前争取到的有限条约权利也在一天天丧失。
先前广州外务大臣耆英还经常亲自接见外国领事和商人,认真听取外国人的建议和申诉,对《中英南京条约》表示一定程度的尊重,对外国领事争取条约权利表示理解,并在自己权利所及的范围内一点点兑现那些条约权利。
新任外务大臣徐广缙则完全把《南京条约》不当回事!不但不履行条约义务,甚至于拒绝接见外国领事和商人。领事和外商的建议申诉根本没有途径上达!一切好象又回到了鸦片战争以前,甚至连战前都不如。战前外商的生命安全是有保障的,现在广州“升平学社”成千上万拿着明晃晃大刀和长矛的民兵对外商虎视眈眈满腔仇恨,外商的生命面临着现实的危险。当需要中国官员出面弹压民兵的敌意和挑衅时,官员连外国人的面都懒得见一个,更不用说履行条约义务了。
徐广缙的亲密同僚广东省长叶名琛则走得更远,压根儿就拒绝接见哪怕一个外国人!美其名曰是“维护国格”,真实理由则是洋人见了他这个堂堂省长大人居然不下跪?为了维护官僚臭架子把外国人推得越远越好。
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和人际交往总是避免不了摩擦甚至纠纷的,这时需要双方的官员出面接洽协商解决问题。可中国官员根本拒绝接见外国人?这可让来广州做生意的外国人遇上了真正的难题。
正常合法的贸易渠道发生了梗阻,非法鸦片走私贸易自然病态繁荣。不法外商和中国贪官黑社会合作得亲如一家。
1860年的鸦片走私额比签订《南京条约》时又翻了一番。
广州的外国使节无法见到主持外务的徐广缙、叶名琛,只能感受到中国民众的仇外情绪在官员的煽动下一天比一天狂热,就决定乘船北上大沽口,直接向大清国的中央政府申诉。
那时年轻的咸丰皇帝刚刚坐上龙位,荷花大少特有的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禀性在他身上表现得特别鲜明突出,自然对他的父亲在外国人面前委曲求全颇有微词。大权在握后立马摆出大爷威风,不但拒不理睬前来京津门户申诉的外国使节,还大大嘉奖徐广缙、叶名琛拒绝和西方使节交往的浩然正气,大大拓展二人的外交权力,命令上海、南京和天津当局把一切外事活动移交给广州钦差大臣。
广州做正经生意的外商处境更绝望了。
…………
广州官民拒绝外国商人进城的群众运动不但埋下了英、法联军远征中国的地雷,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灾难;同时也让自己蒙受沉重的经济损失。
广州曾经是大清国唯一对富庶的西方开放贸易的口岸。中西贸易给广州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令广州富甲一方,令宁波等其他沿海非开放城市嫉妒得眼眶发红。
鸦片战争期间英国远征军出现在宁波海面时,当地官民居然误以为是外国人来此通商而兴高采烈。
鸦片战争后广州官民拒绝履行《南京条约》规定的义务,处处给外商设绊子亮红灯,直接后果是导致这一黄金口岸地位的丧失,让位给没资格和外国人较劲处处为外商“开绿灯”的上海后娘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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