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无为而治”才能走出困境! 论“无为而治”
能“为”的是人。人用什么来“为”呢?用能力。而能力依附在生命内,是生命的构成。故而凡“为”就是主观的。但由认识论出发的“为”可能与规律相符,这种情况下的“为”便具有建设性,因为那在“为”的人也是客观世界的事物,也服从客观规律,所以由认识论获得的合于客观规律的“为”,就与生命实现相一致,不是人性外的强加,就不会因“为”而引发出本性外的,超越人性的意识。因为只要事物都有性质,只要性质都必有表现。有什么样的性质,就有什么样的表现。表现不可能超越到性质之外。人也是事物,因而也有性质,也有表现。人之做为客观世界的事物,已为大自然所严格地规定,不容商量地被赋予了性质,人的自主活动只能用来实现大自然所授予的性质,不能在这些性质之外另有表现。所以说----
自然律所必然地造成的人的自主能力,只是用为对自然所授予的性质的实现,因而只能用为对客观规律的服从。自主能力之对于自然律,既不能改变,也不能超越。这就是“无为而治”的当有之义。
----任何自成形态的意识都只有冲着人类本性才成为必要,才有可能。因为能发生意识的只有人,从人的立场出发的意识其不同是由被意识的对象所引起。比如:相遭遇的是山,只能意识为山;相遭遇的是水,只能意识为水。这两个意识结果的不同,不是因为意识者,而是被意识的对象本就不同。意识形态的不同是发生在意识出发点上,因意识以人为出发,不同形态的意识是因采取了一个有别于人性的立场,即使对同一个对象,意识的结果也有明显的不同。从人出发,皇帝穿没穿新衣那是一目了然的,意识结果绝不会有差别。但若把见没见到新衣当成检验智慧的标准,凡有了人生阅历的人的意识之果都是皇帝穿了最名牌、最酷的新衣,只有毫无阅历的幼儿园的小娃娃才会减出:“习大大什么都没穿,他光着屁股!”所以天真=自然。“有为”=故意雕饰。“无为而治”就是天然去雕饰。从人的立场来看,苏共完蛋是历史的自然进程,从救党的立场来看,就是“无一人是男儿”。结论是“无为而治”就是只要不用特殊的原则重新塑造人,任着人的自然之性自由地去实现,社会就必然生动活泼,气象万千。任何意识形态的倡导都必然导致对人性的对抗,都犯反人类罪。都必造成人性的异化,导致到人与人的仇恨与残害。无产阶级意识形态政治无不造成灾难,难道这不是共产主义运动史的最重要遗产?
“无为而治”说的是,社会治理只应顺应自然,不可主观臆造。就是说,人虽然在后天里习得了自主能力,但自主能力不能应用到自然的许可之外,因为能自主的人依然还是自然事实,是自然事实就被自然所规律,就还处在自然律的势力下,还是他律之物。自律只不过是他律的一种特别的形式。在人的自觉里所感觉到的“自主”,不过是做为物质的人,因服从自然律而进化出的机能。从机能的角度来说人从此能够经验了,因而能够自主了。但把人依然做为客观物质来看,这个能自主的能力也只是自然律规定的结果,从而就是他律的一种表现。因能力自身不是独立的,所以人的自主只是被自身能力经验为自主,经验为能动,但这种自主和能动也还是自然力的规定,人还是他律之物。归根结蒂,人永远都是自然势力之下的物种。只能严格地服从自然规律,任何对自然规律的超越或歪曲,都必将引发出相异于人性的特殊形态的意识。
这就是我们的祖先所以提出并强调“无为而治”的原因。远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祖先就认识到:在经验上自觉到的自律,因感知到一切行为都是自主的发生的,却未考察“能够行为”这个能力却不是自觉的,而是必然的,是受动而有的。由于没有这一追踪,就误认为人是绝对自由自主的,便不自觉地只靠自由自主去提出理念,设计制度。结果就超越出自然势力的限度,在自已的属性之外设计人类生存的原则,用为对人的重新塑造。结果就把自已捆缚起来了。对“无为而治”的推崇,几乎于春秋战国时期所有有势的学派。祖先告诫人们:万不可在自然的赋予之外臆造制度,因为我们始终处在自然规律之下。不能凭着臆想设计有违于自然规律的原则和制度。
而“无为而治”所说就是:社会理念只应保证人去顺应自然,即让国民自由自主地照自己的意志去实现自身存在,体现价值。提出“无为”原理的是孔子,《论语.卫灵公》:“子曰:无为而治者,其为舜与?夫何为哉?恭己南面而已矣”。而老子在他的《道德经》里做了更透彻的发挥,他的教导是:“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只有这样----让人亨有充分的自由,社会才能得到最理想的治理。“无为”也就成了人的内修的一种境界,即人只有去顺应万物,才能致顺和,顺和不是压服,屈服的方法所能取得。顺什么呢?顺客观规律呀!因为人就是客规律的造物,当然就始终处在客观规律的怀抱,所以不能设想客观规律的造物,能在客观规律之外有所服从。“无为而治”就是:在人的存在里已经先天地包含了它的存在所必须服从的原则,不需要人为地重去设计,只要让国民享有充分的自由,自由不过就是生命的天然性质的必然表现,性质与表现的一致就是社会的安定与顺和。所以“无为而治”就是:人是自然之物,自然之物不能不自然。
只要自已向自己发问:共产主义是人设计的呢,还是自然形成的?你立刻就会理解,为什么共产党政权下的意识都有形态性。(有人说自然意义的人的意识也有形式,因而也有形态性。)那么,我采纳他们的这一强调,承认“自然意义的人的意识也有形态性”,可共产主义制度下的人与非共产制度下的人是同一个属性,从纯粹的人的角度来说,同一种性质的物质的表现不可能有形态上的不同,共产主义世界的意识具有的形态性不同于自然意义的人的意识,这种不同是由于特殊的社会理念或制度所造成,它的不同不是因为人,而是因为被强加了一种根本不存在的虚无的理念。即使是同一个人,给你一支枪要你到天安门前去射杀手无寸铁的民众,你能干吗?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当屠夫说:党考验你的时候到了,党在看着你!你就是心底不愿,也找不出拒绝的正当理由。因为“党组织”就是玉来佛戴在孙大圣关上的金箍咒,让人失去了自我。
所以“无为而治”就是不给人戴金箍咒的治理理念、政治制度。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就是给人载上金箍咒的统治理念、政治制度。所以我们的郑重告诫是:中国的问题不是改革所能克服,而是共产主义之做为文化是天然非法的,文化上的非法,是比共产党的建立还要早,除非你不采纳它,无论你在什么时间因为什么而采纳它,它都非法。你怎么政改,它也还是非法,只有彻底地废止一切人为的意识形态,社会的治理才有可能。废止人为的意识形态,就是废止共产主义文化,一旦废止了共产文化,人就回归到自己的本位,自然之物就只服从自然。要废止人为的意识形态,是以消灭共产党为前在条件的。只要废止了人为的意识形态,即便是最棘手的民族问题也能找到出路。
(2013/11/0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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