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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烧死的科学家在火刑架上说“地球仍然在转动!”
——答张三一言先生
徐水良
2011-9-21日
提要:被烧死的科学家在火刑架上说“地球仍然在转动!”也就是仍然在证伪地心说证实日心说。虽然地心说是教会内部的信仰,基督徒内心的信仰。但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排除外部客观世界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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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老又糊涂。又把信仰自由拒绝外部干涉和拒绝检验混同起来。信仰自由给予每个人决定自己信仰的自由,这是主观自由,拒绝外来干涉。但任何信仰,都无法拒绝客观检验。主观外部的客观检验,是客观规律。也是确定任何思想和信仰是不是真理的必经之路。而客观检验,就是客观世界的检验,就是外部的检验。任何人任何信仰都无法拒绝客观检验。
你可以在主观上拒绝检验,拒绝证伪,压制检验,压制真理,甚至烧死科学家,以维护你的地心说。但你最终只是螳臂当车,你不可能消灭真理。正像被烧死的科学家在火刑架上说的“地球仍然在转动!”客观实际中,地球仍然在转动,仍然在时时刻刻不断证伪你的主观信仰地心说。
认为信仰是天生的真理,信仰不受检验,不可以证伪,也即拒绝外部检验的说法,是信仰专制主义者典型的专制主义说法。也是中世纪基督教用火刑架拒绝客观真理的极端专制的做法。也是现代原教旨主义及其学者维护错误信仰的做法。
而且,绝大多数人的信仰,一般来自外部。可以接受外部信仰,变成你的主观信仰,却不能接受外部客观检验。这是毫无道理的。
你有信仰自由,你可以选择外部的任何信仰,你也可以坚持错误信仰,例如地心说。别人不能干涉。但是,你的信仰,无法拒绝客观世界证实证伪检验真理的客观规律和唯一道路,无法拒绝你主观外部的客观世界对你那个信仰的检验,因为那只是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任何人都不可能凭主观意愿抹杀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
虽然你可以认定你的信仰是天然真理,不接受客观世界检验的结果,但你的信仰实际上绝不可能拒绝客观世界每日每时都在进行的检验。
举个例子:有人相信神能保佑他,于是去跳悬崖,那是他的信仰选择。但结果摔死,那是客观世界对他信仰的检验。有人一定要跳,如果不考虑救人的道德要求,只考虑法律,那是他的信仰自由,别人即使干涉,恐怕也无法改变他的信仰。但是,他的信仰无法拒绝外部客观检验,只能摔死被证伪。
这就是外部干涉和外部检验的关系。信仰选择是主观的,外部检验是客观的。
张三一言先生又说:“我是无宗教信仰者,却极力为宗教信仰辩护。”
我觉得,既然你不信仰宗教,为宗教信仰辩护就是虚伪。这与我们为他们的信仰自由(权利)辩护是两回事。为信仰辩护是信仰者的事,为他们的信仰自由辩护才是我们的事。你为别人的信仰去辩护,有点越俎代庖的味道。
例如,再举个例子,捏泥巴造人,是人类幼年时期的童话,一些幼年萨满教和一些民族的古老传说中,都有这个童话。如果现代成年人还相信,那是停留在幼年水平。你可以为这些幼年水平的成年人泥巴造人的信仰自由辩护,但你如果不再是幼年水平,那你就不要把自己降低到为泥巴造人的童话本身辩护。
应该捍卫别人说话的权利,但不要搞虚伪去捍卫不赞成的信仰。相反,不应该隐瞒自己的信仰和观点,应该坦率说出你对你不赞成的信仰的批评。捍卫别人的信仰权利,和捍卫别人的信仰本身,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一句话,捍卫别人信仰权利,很好。捍卫自己不信的信仰,虚伪。(法律上,权利=自由。)
张三老是用主观的信仰自由,来抹煞信仰的客观检验。但另外一些人,反对我们信仰可以证伪的观点,说只有科学才可以证伪的人,作了许多论证。但归根到底的逻辑。不过是重复西方有的学者的谬论,他们一般的逻辑是:
大前提:只有科学内容才能被证实证伪,宗教不能被证实证伪。(有的西方学者谬论)
小前提:如果宗教信仰可以被证伪,
结论:那就是科学而不是宗教。
被他们当做不言而喻的大前提,他们不知不觉接受的而被当作真理的大前提,本身需要证明的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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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作为对本人意见的回答,张三一言先生又写了《可以检验宗教,不可以检验信仰》。
一个标题,前面说可以检验一类信仰——宗教,后面又说信仰都不可检验,也不知这前后两种说法,究竟那种对?也不知是什么逻辑?前面说一类信仰可以检验,但后面说所有信仰又都不可以检验,完全自相矛盾。
其实,所有思想和信仰都可以检验,宗教只是各类信仰中的一类。
再强调一遍,任何思想和信仰都可以检验,最后达到证实或证伪的结果。宗教只是思想信仰中,各类信仰中的一类。说宗教不可以证伪,完全是某些西方学者的胡说。
当然,检验——证实和证伪,受人类自身发展程度,包括人类自身科学技术发展程度的限制。
附:
必须拒绝对个人信仰的外来检验
张三一言
徐水良先生对检验和证实、证伪宗教信仰问题的正面表述,我没有多少不同意见,或者说基本同意。我这里谈的是徐水良表述“徐水良的表述与张三的表述”之间的关系。
我不是理论家也不是思想家,对哲理性问题或纯理论性问题没有讨论能力,所以,我不讨论“思想信仰的客观检验,属于客观存在和客观规律的客观范畴”问题,但是基于对言论自由权利的追求,不得不对可能侵犯自由的观点观念进行批评。对把“客观检验和证实、证伪”变成“干涉他人思想的理由”很敏感;因为这种干涉在华人中很普遍,好像是理所当然。共产党则把它当成是统治人民的基本信条、政策和行为。我争论的是这个问题。
我已经说过,任何人都有检验和证实、证伪任何宗教信仰问题的权利;这种检验也是一种社会普遍现象。但是,必须把这“检验和证实、证伪”限制在言论范围内,不可超越而进入检验人们思想、心灵内,干涉人们思想、心灵活动。几乎没有人不知道,“每天都在检验各种思想和信仰的真和伪”,我不但没有反对过,更没有主观地否定过人们检验和证实、证伪任何宗教信仰问题的言论自由权利。我要求的只是把这种检验限于言论范围内。这点我重复说过多次了,现在再重复一次。
可以这样小结,争论是个误点。一方说:“把主张思想信仰的主观自由,说不存在思想和信仰的客观检验,说信仰可以违反和超脱客观实际、违反和超脱客观存在和客观规律,不受客观实际的检验,不受证实和证伪。”另一方说:“检验必须限制在言说层次,不能变成干涉他们心灵活动、宗教信仰权力。”根本没有交点。
“个人信仰不受外来检验或证实、证伪”,这个判断是很明确的,把它变换成为“把别人的主观干涉,与客观实际的客观检验混同起来”,没有逻辑根据。我说了再说:任何人都可以对任何宗教信仰作出任何检验或证实、证伪,这是客观实际的存在,是人类思想的常态。这个存在的常态不能转变成为主观干涉别人的心灵活动、宗教信仰的理由。要求“不要转变成为”怎么会变成“把(别人的)主观(干涉,与客观实际的)客观(检验)混同起来”?
对以上纯概念的讨论,我本来没有兴趣,但是这个概念涉及中国的政治现实则是一个极大极严重问题。大而严重在于共产党极权正是这样检验每一个人的思想的。
极权特征之一就是检验人们的思想!
极权特征就是无所不在无时不在的全方位控制;其中必定包括对人们的思想控制。如果一个政权没有对人们内在思想作检验,这个政权及其所依的制度就可能不是极权制度。
我写这篇短文意旨就是要抵抗共产党极权恶势力检验和证实、证伪人们思想。
张三一言20110920香港
(2011/09/23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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