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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戶僑領梅州首府潘植我傳 神戶僑領梅州首府潘植我傳
潘植我(1885-1953),廣東梅縣南口鎮寺前村人。六歲破蒙,聰慧好學。清光緒卅三年畢業於梅城嘉屬官立中學後,應宗親僑賢潘祥初之招,與丘茂榮等六人於四月同赴日本大阪東成郡吉田工廠學習紡織漂染工藝,數月後轉入東京機織學校學習。其時,為籌措學費,到神戶永安祥商號做工。因其勤奮好學,誠懇待人,頗得店主賞識,被說服留店工作,從此棄學從商。民前一年,得其宗親潘君勉等人支持,集資在神戶開設得人和商號,經營紡織品與日用百貨出口東南亞等地業務。由於經營有方,生意逐漸擴展到雅加達、棉蘭、上海、香港等地,資本額由初年四十餘萬陸續憎至一千萬元,在南洋擁有七十多家經銷公司,一度與三井、三菱財團齊名,號稱旅日華商第一家、梅縣首府,享譽三、四十年。
愛國反帝 支持革命
潘植我是一位愛國僑領,他切盼祖國強大昌盛,竭誠支持國父孫中山先生領導的反滿革命,積極加入同盟會,曾將三年薪金之積蓄全部捐獻充作革命經費。民國肇建後,受聘為廣東都督府顧問,捐鉅款為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營造墓地。在那座巍巍墨綠色的七十二塊「獻石」組成的紀功坊中,就有潘植我的一塊。民國十年,正值得人和商號大展鴻圖之際,為實現報國之心,應徵出任廣東豐順縣縣長,歷時半年多。其在任時間雖短,但廉潔奉公,愛民如子,盡己之能補貼地方財政,深受百姓擁戴。他卸任時,曾作詩一首紀事明志。詩曰:「縣長改稱潘百萬,人情勢利慨當今。男人得志高居日,應展長才布德音」。
回神戶後,接任康有為、梁啟超創辦之神戶華僑同文學校總理、校長歷十餘年,獨資捐獻數十萬元補助清寒學生,還捐款資助香港東華醫院等,因而榮獲教育部頒授嘉祥勳章。民國十年應徵為內政部顧問、北京總商會顧問以及廣東商業會議所會長,還當選國會議員,代表華僑出席北洋政府國會,曾先後榮獲黎元洪、徐世昌兩位總統頒授二等嘉禾勳章與獎匾兩塊。
民國十四年六月,南方的國民政府高舉反帝大纛,鼓動英國輪船華員罷工,因香港與上海侷處英帝國主義勢力範圍不便下船,故罷工海員在神戶港登岸者不下一千數百人,潘植我見義勇為,支付救濟金十餘萬元用以購買食物以及資遣回國。自此,服務於外輪之華籍海員,無一不知神戶埠上有大善士潘植我其人,他每次回國,在船上均獲船員特優招待。國府派往南北美洲之外交人員,途經東 瀛無不慕名登岸拜訪。當時中國駐日大使蔣作賓、許世英均為其座上賓。曾任北政府內務總長、山東省省長的屈映光,廣東省政府主席李漢魂,國民黨中央監委李福林,參加過黃花崗起義的廣東省銀行行長丘哲等南北要人,赴日本時均受到潘植我熱忱接待,因而遭到日本警察廳疑忌。
熱心公益 樂善好施
民國廿三年春,慷慨捐資一萬五千元興建二百七十九米長的梅江大橋。同時,在家鄉南口寺前村興建兩座鋼筋水泥橋「三星橋」和「東華橋」;南口安仁學校建校時,捐鉅資購買地皮和興建校舍,贈送收音機以及大型教學儀器等。其樂善好施表現在:凡親友到訪均餽贈三、五百元,有遠道來投奔者均全力庇護、安置。民國十七年,張發奎將軍化名鄒醒春赴日考察,下榻神戶潘府,潘植我因未向日本警方申報真名而受處罰。民廿六年春,潘赴南京,當時張發奎以閩贛浙皖邊區清剿總指揮駐紮浙江嘉興,聞訊囑其駐京辦事處人員迎接,適逢國民黨中央黨部召開全國代表大會,各省人才雲集,蒙舊雨新知隆禮相待。及抵滬,上海銀行財界聯合宴請;抵穗時,省府派員迎迓並伴往新設省營十二工廠參觀,李漢魂將軍親自設宴洗塵,席間大小將領四十餘人,一時稱盛;赴樂昌參觀楊煤山礦場,省府特別以滿清慈禧太后所乘之花車接載;赴潮安,李漢魂派兵護送;返故鄉梅縣,安仁學校學生列隊在村口歡迎,燃放爆竹。
凡此種種,均引起日本政府疑懼。七七事變後,日本政府要求他表態支持侵華行逕,又要他撰寫函件向南洋華僑作欺騙宣傳﹔民廿九年三月,大漢奸汪精衛脅迫神戶華僑組團赴南京慶賀傀儡政府成立,均遭潘植我嚴詞拒絕。日警正欲拘捕潘之前夕,潘聞風出走荷屬爪哇巴城繼續經營旗下阜通公司。此時查明股東冒支鉅款、同行歷年積欠等高達數十萬盾,潘氏出於悲天憫人情懷,一律予以撇帳,免予追究。
善行義舉 功垂竹帛
民卅年十月太平洋戰爭爆發,荷印殖民政府受奸人欺矇,將潘氏關入海島集中營。日軍佔領印尼後,因漢奸告密潘為抗日份子,潘幾遭殺害。
一九四五年八月日寇投降,幸第二方面軍司令官張發奎將軍及時知會盟軍,將潘植我從海島集中營救出,旋即回香港療養。
民四十二年病故香港,張發奎等摯友親臨殯儀館致祭,備極哀榮。
潘植我在寺前村斥資興建客家大圍屋「東華廬」「東華又廬」,至今依然吸引國內外不少民俗學者和建築專家前往參觀與研究。
潘植我自幼喜歡書法,每早晚必勤於研究書法,數十年如一日堅持不懈。他曾恭請近代著名書法家、清末最後一名狀元劉春霖書寫《朱伯廬治家格言》全文,攜往日本精印成冊分贈諸親好友。民七十六年,天津市古籍書店以《劉春霖朱子治家格言》為書名精印成冊發售。
其晚年親撰回憶錄有云:
偶有閑與各子姪談論生意清弊,余謂一等人才為一國謀幸福;二等人才為一省謀幸福;三等人才為一縣謀幸福;四等人才為一小團體謀幸福。商業組織不過集合少數親友,今獲入溢利不惟不屑分潤與人,使股東受益,甚至設謀侵奪,世間無用之人莫過於此。余又謂大抵人心多數好贏,但亦須有限度,未可一慨抹煞使人難堪。吾等處世須以信義為根本,庶可得社會人士信仰,維持長久事業。望各人堅守此旨,勿有異念。願以此為家訓。
回憶錄以四字俚詞結尾:
德薄能鮮,不堪回憶。
趁此息肩,莫勞形役。
世亂紛紛,迄無寧日。
安良除暴,賢者有責。
(2011/07/1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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