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賜麟政經論文(63)--台灣需要什麼樣的兩岸政策?(前言)
兩岸政策一語,是站在中國大陸與台灣這兩個地理名稱的角度來做正名的,以做為與一邊一國的角度的區別,特此聲明!
兩岸由於存在錯綜複雜的主權爭議問題。所以,不能以單純的國際關係來看待,而稱交往的位階為兩國關係,當然就不能如同其他國家所稱的中國政策來命名。這是本文在一開頭所要強調的。
首先,國家政策分為主權,治權與人權三類,兩岸的客觀形勢為分治不分裂。也即是主權關係不明確,治權關係等同兩國或聯邦體制下的分權自治,或者國協與邦聯體制的內政獨立狀態。
因此,兩岸政策所要談得是有爭議的部份,內政上的獨立狀態已有共識,並不在討論範圍,不管以後兩岸關係往單一國,聯邦,邦聯還是國協方向走,都不會改變這項共識。
首先,兩岸的主權政策皆為一中,大陸為單一國體制,台灣在國大修憲案後為國協制。
而大陸在一中原則下,什麼都可以談的政策走向下,也朝國協制方式前進。但國協制又不是大陸的終極目標,僅是暫行條例,最終又要回到單一國體制的框架。
而台灣則是傾向於永久性的國協制,這就是問題的癥結點,要永久解決兩岸主權爭議,需有符合雙方皆能接受的新體制不可,現行的政體還未有針對兩岸所設計者,這是以下本文所要論述的重點所在!
筆者:陳賜麟
地址:台灣高雄市三民區自立一路85巷6號5樓
電話:07-2850484
電子郵址:[email protected]
中華聯邦自治國: http://www.boxun.com/hero/chinafederal/
(2010/12/29 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