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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红雨)^死共匪把中國人教育成白癡!!! 为什么汪红雨认为刘晓波是个共特?~~~共個PPP特=^(汪红雨)^死共匪把中國人教育成白癡!!!
我正在努力把大陆网络公民比如汪红雨对刘晓波的评论搬到德语世界。旧账新账一起算,这也是刘得和平奖的代价。啥代價...中國人的腦袋就是 被狗屎共=抓去洗腦=變成和殭屍一樣=毫無人性!!!
我为什么认为刘晓波是个共特?你還可以先自殺=看會不會=死而後生=早死早超生=當個 正常人!!!
梧桐听雨:
你好,上次提到,我到方论坛时,适逢那个纪念日的前夕.因而,围绕那个纪念日的言论自然是方论坛的一个热点,也正是从那个热点,我开时鄙视刘晓波这些口头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了.但尚未怀疑他是共特,那我从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开始怀疑刘是共特呢?是从方论坛上的另外两个热点.这两个热点就是对高的冷嘲热讽与对余王二人的讨伐.~~~像妳們這樣的白痴=誰都會被污衊成共特=但是 就是 部會去罵=死共匪...真正的死共特!!!
共產黨特務=只配全家死光光...無恥的極點=賣國砂子+不仁不義=沒腦的死白癡!!!有空寫一堆垃圾=還不如...去罵共匪...有空抓共特=怎麼不站起來+站出來來=積極爭取中國人的 自由民主權!!!
我给你说过,我对余王并没有多少了解,到了方论坛后,才发现人们是多么的厌恶余王,比如,有个细心人,一一列出了余哪些文章是抄别人的,而王昔日的文友,就是成都的一个读书会的几个会员,举出王的种种酸文人的特性.
余王愛幹麻=都是人家的自由=共匪不去罵...就是自己再那裡=狗咬狗=一嘴毛!!!神經病!!!
更令我没想到的是人们不是象我那样,把余王排郭事件局限于个人的道德品质思想理念之分歧,而是提高到分裂中国刚刚兴起的民主运动的角度来看待.
你根本=就是 沒腦的共匪洗腦白痴=只會抓共特...不會想一想=去抗議 死共匪嗎???
比如,有十几位笔会的成员,联名要求余王辞职,再加上我看到的几个人对高的莫名其妙的攻击,不是很象我上面提到的两条路线的斗争吗?有这么严重吗?我想.但我进一步了解到一些事实后,不仅感到了余王排郭事件的的严重性,且感到了此事件的蹊跷性....笑死了=你要人家辭職=人家就要辭職嗎???那有人要你去死...你就真的去死嗎???長點腦袋=不要當死殭屍!!!
上次我特别让你注意,即郭早在国内就已知道布什可能要会见他的消息了,而当时余王二人全然不知这个消息.当时,我只想到郭肯定为此作了大量准备,因为,你知道,到美国不象我到你家那么简单,一个电话,一张火车票就行,它需要护照和签证,即少说有十天个把月的行前办手续时间.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布什提前邀请的不仅仅是郭,还有高和一个叫范亚峰的人,范是社科院的一位法学博士,比高还要年轻,只有三十多岁,三公这里转过他的一篇文章,不知你看过没有, 方论坛的副站长刘说范是高的军师,可见范和高是个什么样的关系,高和范是基督徒.他们在接到美方邀请并得知布什可能要会见他们的消息后,是个什么样的心情,谁都不难想象.他们打算和布什会见时谈哪些内容,人们也不难想象.其中心肯定是人权.而美国政府事前事后也始终说的是总统会见中国人权人士,即不是象余王大肆宣扬的那样会见了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的代表.~~~幾百年前的事了=還在那裡...廿個不停=白痴!!!
另外,你也知道,在此之前,美国国会已通过决议,要求中共当局恢复高律师的执业资格,你想,假如,高范郭如能和布什顺利会谈,将会在国际上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即使对于严重封锁言论的大陆来说,总有一些人会通过网络知道这个消息,还有,和高一起绝食而受到打压的人,高,范,郭的亲朋好友也一定会知道这件事,这对他们是个多大的鼓舞?我不知道美国国会还为哪个国家的一个律师的工作,专门作出决议,但我想,再加上美国总统的会见,此事无论如何,表示了美国对中国人权的高度关注....和小布希講個PPP話=有啥用...人家 的諾貝爾獎=就被你這養的怪胎=嫌得半死...和白癡總統講話=有PPP用嗎???
美国国会,美国总统,在中国当局眼里,有什么样的份量,不说谁都知道,大陆太子党 有多少家产在美国,有多少亲属在美国,可能有不少人心里明白.你也知道那个大清王朝的慈僖太后最怕谁吧?八国联军.你听说过中国现在有多少人在为美国人做牛崽裤吗?如果美中发生了纠纷,有多少人会失业?
遗憾的是,高范均被拒绝出境.~~~諾貝爾獎=有有啥用???照你的濫邏輯=誰都是共特...怎麼不去反對=七千萬沒人選 共狗狗官...去反對=沒人選 習近平死豬頭!!!
这里的问题出来了,当局显然知道美国国会的决议,显然知道美国在为高专门通过决议后,又邀请高访美,还要会见总统,你说当局能让高出境吗?因为事情很清楚,高每天在网上毫不畏惧的揭露当局侵犯人权的种种事实,他见了布什,还会象丁子霖那样体谅党爸爸的难处,留一手不告诉布什?告诉了布什,显然就是告诉了全世界,至少,当局也怕高的名声越来越大,因为,高若能去美国,美国国会,很可能会邀请高在国会演讲,那可真是惊天动地了.那高范不能出境,当局是不是就以为天下太平,撒手不管了呢?不可能.高在写了三封公开信之后,就被严密跟踪,监视,而在开展接力绝食后,家中的电话被切断,手机小灵通也时而被干扰,据高说,他和妻子的社会关系全被调查过了,这一点,恐怕没人不相信.当局不放高范出去,只放郭出去,但当局会置去美国的郭不闻不问了吗?绝不可能,他们知道郭与高的关系,他们知道郭一定与高范商量过,到美国要干哪些事.当局一定会千方百计的监视郭的一举一动.当局一定会千方百计的干扰郭将要会见美国总统这件事,这和不让高范出境,是同一个道理. 五月十日,在各大网上有一条这样的消息,说是中共外交部方面给美国方面施压,要求布什(美方)不要接见来自中国的“人权活动人士”,“一个重要的信息是:在正式会见前一天,中共当局还正式发出照会,要求白宫取消此次会面,但白宫不予理会。”~~~廢話一堆!!!
遗憾的是,郭意外的丧失了与美国总统会见的极好机会....啥機會=得諾貝爾=還要被你們=極端污衊...見小布希=有那麼偉大嗎???
應該去反對=共產黨...而不是 在那裡=灰心喪志=酸葡萄心理!!!
去年五月八号,当余王冷酷的对郭说,你不是基督徒,你不能去,你要去我们就不去时,事先早知道了布什将要会见的郭,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打击,产生了什么样的心情?人们不难想象.郭立即打电话,将这一情况告诉国内的高和范,也完全合乎情理.高范知道后,决定范立即飞到美国,想做最后的努力,毕竟,这次机会太难得了,然而,范在机场再次被告知,不准出境.无奈,高范通知郭,退出,总不能闹僵了,谁也去不成,把布什晾了起来.
誰知道=是不是 死美國人的要求...見個白痴美國總統=有那麼了不起嗎???中國人=不會 自己選總統嗎???不要臉的 習豬頭=才是 罪該萬死+人民公敵!!!如果 中國人==自己選總統...幹麻去見...美國白痴總統!!!
事情到此,谁都可以想象,既然四十多岁的郭,有事找国内请示领导,那余王两个三十多岁的人两个副职的人,突然得知美国总统要接见他们,不会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诉领导吗?不会请示领导有什么重要指示吗?他们两个敢独自做出那么无情的决定?最先是余的主意还是王的主意?或是另一个人给他们出的主意?笔会在这个事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会长刘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类似的追问,在方论坛上当然不少.在人们一再的追问和质疑下,一直沉默的会长刘,不得不出来说话了,在5-22 19:16刘发帖说, 在余、王去美国后,特别是在他们见布什之前,从未给我打过电话。
请看,这个特别二字,是否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共狗殭屍=不配稱領導=只配集體自殺下臺...中國大選+中國人 自組中國黨+中國人 自選 中國總統!!!
还有,这可能吗? 笔会的一个副会长,一个副秘书长,一个**门教父,两个教父亲自册封的**门之子,如此亲密的关系,到海外后,那么长的时间,那么大的决定,那么大的会见,竟然没有互通电话?即使真的没打过电话,但电邮呢?网络视频呢?
那又怎樣...重點是=共狗下台=中國大選...中國人 自選 中國總統=四年一任~~~人人平等+票票等值!!!
让我们再看看刘晓波的另一个杰作.5月9日,18:48,即余王对郭说,你不是基督徒,你不能参加11日的会见的第二天,刘晓波亲自在网上发了一个重要新闻,其说辞不仅和余王二人对郭说的惊人的一致,还添上了将参加会见的李柏光的名字,显然,刘晓波是在明确的告诉还想飞到美国解决问题的范:你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没用了,五月十一日,两天后,美国总统将会见中国基督徒家庭教会代表余杰王怡李柏光.
見個狗PPP不通的美國白痴總統=有啥了不起...中國人=60年前=就該 直選總統了!!!
5月8日,余王告诉郭,你不能去,5月9日,刘在网上发布新闻,布什将在5月11日会见中国家庭教会代表余王李三人,5月11日,布什回见余王李,美方新闻说是会见人权人士,余王则在事后一直说,会见家庭教会代表.事情难道还不一目了然吗?
見個狗PPP不通的美國白痴總統=有啥了不起...中國人=60年前=就該 直選總統了!!!
在这场篡改会见内容的丑剧中,共特部门插手了吗?同样一目了然,绝对不会不插手的.我就看到过好几次怀疑王怡是线人的帖子.这很容易理解,有大量证据表明,共特不仅在国内无孔不入,在海外华人中,也是遍地开花,在美国大选中,在联合国,在非洲……到处撒钱,如果他们对郭访美置若罔闻,那才叫怪事呢. 也正是从这里开始,我怀疑起刘了,为什么?欲盖弥彰,刘的行为无疑说明他心里有鬼.
見個狗PPP不通的美國白痴總統=有啥了不起...中國人=60年前=就該 直選總統了!!!~~~^(汪红雨)^死共匪把中國人教育成白癡!!!共個PPP特...共狗殭屍=只配道歉下台...中國大選!!!
全文请看:http://www.fireofliberty.org/article/3219.asp
(2010/11/04 发表)
(2010/11/0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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