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心得!!!
我很喜歡參加=台灣的選舉,~~~公平+公開+公正,=熱鬧滾滾的嘉年華話+街頭巷尾,=公平競爭,~~~短兵相接!!!
我爺爺在鄉下,=以前還當過日本時期的保正,=光復之後=就是當村里長+鄰長,=服務村理=家裡又開雜貨店=所以總是高朋滿坐=熱鬧得要命,...鄰君=就是喜歡去我家=泡茶聊天!!!
我爺爺往生之後=就換我爸接棒,=也是鄰里的服務處,=當了好幾屆村里長=最基層的小小公僕,=就是巡馬路+顧路燈+看水溝,...紅白帖去幫忙!!!但是 選舉並沒有什麼技巧或複雜,=就是 簡單 公平 無記名=人人平等...票票等值!!!
每次大一點的選舉=我老爸就會風塵僕僕跑來交代我=投給特定的人選,~~~不過反正是秘密投票=誰能管你投給誰???
最近五都選舉=沸沸揚揚,~~~我父母也都搬到台北來住,=鄉下的房子=都養蚊子,...但是我老爸=還是會去支持特定人選,=去服務務處聊天...!!!
所以=我的選舉心得=就是 這是 簡單 可行=政權交接 授與 最好的方法!!!
@@@
:目前位置: 首頁 > 選舉簡介 > 前言
* 常見問答 * 網站地圖 * 首長信箱 * English
:::
前言
中華民國公職人員選舉是從民國36年憲法公布實施後開始辦理,歷經政府遷台、國會全面改選、省市長民選、總統直選等多項變革,終於建立今天自由民主的選舉制度。
依據憲法規定,公職人員選舉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方法行之。辦理選舉、罷免有二項基本法典,一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專為辦理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事務所制定;二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適用於中央、地方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選舉種類及任期
目前我國選舉共有9種,任期均為4年,分述如下:
一、總統、副總統:任期4年。
二、立法委員:應選名額113人,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3個月內,依下列規定選出之:
(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73人。每縣市至少1人。
(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3人。
(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34人。
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 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三、地方公職人員: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巿)議會議員、鄉(鎮、巿)民代表會代表、直轄市長、縣(巿)長、鄉(鎮、巿)長、村、里長。任期均為4年。
(2010/10/06 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