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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賜麟政經論文(57)--關於構建兩岸經貿平臺的整體規劃(1)
--緣起--
統一中國,振興中華此一願景與理想,是筆者自十六歲(1980年)時立下的終身志向。
那是美麗島事件發生過後不久的戒嚴後期,我並不認同黨外人士的作為。我的心從很小的時候就是在關心整個中國的發展。就算我也對國民黨反人權的恐怖統治深惡痛絕,但覺得即使讓黨外人士抗爭成功,台灣的前途也還在風雨中飄搖。我的著眼點從來都是國際視野。 所以,後來離開學校參與黨外政治活動,也覺得黨外與我格格不入。我跟他們是兩個世界的人。
1987年戒嚴解除了,我得以申辦護照出國,我的第一出國目標還是大陸。
我是土生土長的台灣子弟,受得是國民黨的黨國教育,接觸的是鄉土氣息很濃的人情世故,但我的心卻是一顆如假包換的中國心。
我醉心中國文化,愛讀中國歷史,對祖國人民有一份親切感。那一年從東京飛到上海,看到虹橋機場就在眼下,內心竟澎湃莫名,原來這叫中國心。
多年來在兩岸出出入入,澎湃的心漸漸平靜,思念最多的還是中國的未來,台灣家鄉的前途。兩者息息相關,絕不是當初黨外人士獨立於中國之外的那種感覺。
兩岸的未來與前途為什麼息息相關呢?絕不是單純的血緣關係。因為我對他國人民也並沒有疏離感,也不是文化上的認同,因為我也喜歡讀西方哲學與政治經濟。是地域的關係嗎?當然也不是,我四海為家,那裡都住得慣。
後來從國際的戰略角度來看,原來台灣是全世界最重要的戰略要塞,這才茅塞頓開。兩岸的連結原來是軍事上的佈署考量,與同文同種一點關係也沒有。
台灣是大陸的前庭,大陸是台灣的後院,前庭失守後院危。兩岸統一的最終考量就在於此!
現代戰爭比得是高科技,比得是錢.因此,透過經貿手段得來錢財,是贏得戰爭的先決條件。
兩岸要整合戰力,抵禦外辱,首先要在經貿上建立共榮共存關係。兩岸從李登輝主政時期即已提出亞太營運中心的構想,現在馬英久主政又提出鬆綁開放的政策。但兩岸的經貿合作仍處於牛步化階段。百萬台商在大陸由於政府的無能,處於低保障高風險的窘境。
究其原因,乃是融資不易與法律程序窒礙難行之故。
兩岸經貿交流一開始進行,就面臨這主權爭議難以解決所帶來的混沌局面。到底台灣地區的銀行可否融資給大陸企業?大陸地區的銀行是否可融資給台灣企業?
法律依據為何?否則一旦發生糾紛,由誰來仲裁?
目前由兩會協商的由雙方派出仲裁員共同負責,既耗時費力又缺乏制度性,一旦國共合作出現裂痕,兩岸經貿單位的權益誰來保障?
另外,項目的選擇也缺乏前瞻性,兩岸政府政策的擬定跟美國掛鉤,一旦美國經濟崩盤,兩岸只能跟著陪葬。
資金,項目與法律程序,是兩岸經貿合作的主議題。其中法律程序又是第一要件。而由主權爭議所造成的阻礙,又是其間的關鍵問題。
一旦發生糾紛,是以國內法處理?還是國際法處理?
若依馬政府的說法,就是兩岸法來處理,世界有兩岸法嗎?這就是不處理,亂處理,置經貿單位與人民於不顧。
政府既然不能寄望,那就由民間自行處理。如何處理?
聯合國援助體系提出的南亞經濟體計劃, 使問題明朗化。
聯合國援助體系以二十一個經濟體為藍圖,南亞經濟體為龍頭,意圖為商天下,拯患救難,世界大同。
這一套經濟戰略與筆者把台灣當世界中心的構想原本有些出入。所以,當一有神秘真人與筆者見面,建議筆者構建兩岸經貿平台時,想法上有些無法接軌。
但經過幾天的思索,以聯合國援助體系為首的為商天下計劃,可把四川歸類為陸上中心,台灣則為海上中心,雙龍頭計劃雙中心,兩種經濟戰略頓時可以接軌。這是筆者願接受神秘真人的建議,開展此一規劃的由來。
四川確為古文明的中心,如聯合國世界財富聯盟財團總裁蘇洪蓮女士所言那般。但十五世紀海權發達以後,海上交通中心逐漸部份取代四川的重要性,兩岸由四川畫一直線直達台灣的經貿平臺,確為最完善的世界雙中心計劃。
以上是筆者構建兩岸經貿平臺的整個心路歷程。
一:兩岸經貿合作協定是國際法還是國內法?
兩岸關係以五十年不變還是擱置爭議,都是禍害人民的不肖政策。.
因為,兩岸不管是探親,觀光還是商務,無一不隨時需受法律的保護,一旦產生糾紛,是依大陸國內法審理,還是依台灣的條例處理?
發生地在大陸就依大陸國內法審理,在台灣就依條例處理。於是,同樣案件就有兩種審理方式。若處理有爭議,又無國際法庭做仲裁,明顯是比誰有勢力,比誰有關係,毫無公正性可言。
以北京新光天地為案例,雖選擇在雙方當初簽訂合資合同的香港提付仲裁,但終審權法官由行政首長任命,而行政首長又還未開放普選,等同司法不獨立。
若中方施壓,難保行政干預司法,使審判失去公正性,依國內法處理,顯然對大陸以外台港商不公平。
若依國際法處理,公正性可得到保障。為保障人民權益,聯合國可介入兩岸三地之仲裁體系,在兩岸三地成立國際法庭專責處理糾紛案件。
由聯合國來介入,可避免主權受他國侵犯的疑慮。當然,為保障審判的順利進行,聯合國維和部隊可進駐保駕護航。
以往聯合國對兩岸主權爭議做壁上觀,致兩岸隔海對峙,嚴重影響和平.現從法律與軍事層面介入,可有效長期維持地區穩定。
如此一來,兩岸經貿合作協定就是一國際法,一不會損及國家主權的國際法。
這是構建兩岸經貿平臺的第一步。
二:聯合國援助體系如何介入兩岸經貿協定之仲裁?
聯合國是一國際組織,不是一國家。對一國家的主權行使沒有強制性。也並沒有武力制裁的必要性。嚴格說來,比一強權國家更沒有力量。
因此,要求聯合國國際法庭介入兩岸的法律仲裁,除非兩岸主動要求,否則,並沒有實際的力道。
但聯合國的潛力猶在,只要真命天子出現,解凍存於地下的多筆存款,便有足夠的實力拯救2010年將要發生的金融特大號危機。並且介入兩岸與世界各國的政法系統。
聯合國從此不再是做壁上觀或僅做些援助與服務性質的周邊工作。而是實際整合國際的世界聯邦政府。
兩岸的經貿平臺則是第一件要完成的國際整合項目。
其間的流程分為一:對百萬汶川災民的生活補助。
二:對西南經濟開發區的企業融資與輔導創業。
三:西南經濟開發區實施肅清吏治與變法圖強,為中國的政改拉開序幕。
三:中國政改進程白皮書(緒論)
中國政改有其獨特的進程,這是因為中國自公元前十六世紀夏代開始,即有組織嚴密的政法系統,至公元前十一世紀,商代進一步完善,而有中央官:殷正百辟與地方官:殷邊侯甸。
周代版圖進一部擴大,除了有中央與地方官以外,還有受封在外地域廣大的新諸侯國。
對內的治權與對外的主權,在周代即為中國政權結構的兩大部份。
這一套結構使中國邁入現代化的進程中,不再步美國式的政改,以獨立宣言做開端,而是以法國式的政改,以人權宣言做訴求重點。
之所以要做這樣的分類,是因為政改只有一套流程,那就是先對外主權,再解決繼承人問題,然後才是對內治權的完善。
比如夏禹平服九黎三苗,解決了這遠古時代的邊疆大患,地位穩固,然後才有接連而來的分天下為九州,定貢賦等內政上的改革。
這地位穩固奠定了繼承人的世襲制,天下一家的宗法制度因而形成。
這一套流程,後來演變成主權,人權與治權的輕重緩急考量,為現代政改奠定基礎。
中國的政改也不脫這一套程序,必須先解決兩岸主權爭議問題,然後開放黨禁報禁等人權問題,再來才是透過國會全面改選來進行修憲,進而促進內政上的改革。最後再進一步加強對外主權,比如由中華聯邦演進到亞太聯邦,再透過制憲,進而再次在內政上變革。
本文只談到廢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中華聯邦新憲法為止,制憲後又是另一番新局面,再另行專文闡述之!
三:中國政改進程白皮書(一)兩岸主權爭議的近因與遠因
兩岸主權爭議近因是國共內戰與美軍協防,後又有日本背後撐腰。遠因是中國自古即有對外主權由地方政府分享的傳統。所以,當面臨爭議時,不必然由武力解決。
這使得兩岸隔海對峙,僵持不下時,會有轉圜的空間。
以下,從歷朝各代的政治結構談起,從深層次的政治思維解析之,有助兩岸談判時,能循專業分工的路途前進,找到最適合中國的主權爭議解決方案。
中國最早有對外主權這神聖不可侵犯之權力,是從夏禹征服九黎三苗等異族為開端。
在此之前,中原地區是由氏族部落所組成,僅有對內的主權,沒有對外的主權觀念。所謂的炎黃子孫,基本上是同一民族,不存在亡種滅族的問題。本來就是一家人,沒什麼侵犯的問題,僅有爭權奪利的零星衝突。
夏禹把版圖由黃河洛水一帶往南延伸到長江中游,異族異國的主權分配問題躍上政治舞台。
最初把征服地區分封給諸妻,諸子,功臣與臣服的少數民族首領,商代稱為侯伯男田。但這些外服諸侯得承擔一定的義務,比如防邊,隨王出征,進貢與服役等。等同在軍事與經濟上仍由中央政府所享有。
夏商兩代的對外主權分配關係,等同美國聯邦制。但由於中央沒有強制力,使這種從屬關係不穩固。至西周時,中央式微,封建制形成,等同邦聯制。
東周是周朝式微的開端,中央政府所掌握的京畿面積大幅縮減,天子位也是各諸侯國擁立,不再俱備號令天下的實力與威望。
此後所謂的春秋五霸與戰國七雄,實際上就是分裂的中國。中央政府對各諸侯國毫無約束力,勉強可稱為中華國協政體。
中華國協是中華文明大躍進的偉大時代。所謂先秦的諸子百家都在這時期形成。若無夷狄異族的入侵,中華國協實是中國最好的政體。
從夏禹至清乾隆三十六年,中國的陸上外患不斷,非國境邊緣之諸侯國所能獨自應付。只要邊境其一諸侯國被滅,其他諸侯國也瞬間陷入危境。為生存考量,統一天下,把全國軍力集中起來,方才能與不斷出現的強大異族相抗衡。這是中國打破往昔體制,朝單一國制前進的不得不考量。
秦孝公(西元前三六一至三三八年)重用商鞅變法,走根本強大之路,為中國奠定了單一國的基礎。一百四十年後,秦國終有實力統一天下,為全力抵禦外患做萬全的準備。
自秦始皇統一天下後,統一成為中華民族生存的天條。但年代一久遠,成為根深柢固的所謂民族大義與大是大非。就連千古軍師諸葛亮也深陷其中泥淖無法自拔.
其實,統一的原因完全是從軍事戰略佈局考量,有外患就統一,無外患就無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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