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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構建台灣成為燈塔之國的整體規劃(16)
海洋型政治學(第二章)政治科學
第二節 何謂主權體制(2)
大家好:
美國聯邦政府成形於1787年,主要的背景為最初的十三個獨立州提供共同的防禦.後來,英,法兩國的軍事威脅消除後,聯邦政府的勢力由防禦轉而攻擊.總統與國會的勢力也進一步擴張,與地方州形成拉鋸戰.
美國聯邦體制變成名義上是憲法條文規範下對外主權歸總統與國會,對內治權歸地方州,實質上為行政官僚,利益團體相互拉扯,主權與治權被依專業分工原則分享的混合體制.
以軍備為例,預算為政府所編列,卻下包給民營軍工廠研發製造,而不是由政府包辦.這就是行政官僚與利益團體拉扯的結果.
此時的政府職能,就由最初的管理變成監督與顧問等服務型.
法國雙首長制把這種拉扯,由私下的競爭與談判轉移到法律程序,成為更有效率的政體運作模式.
借鑒美國聯邦分權的特色,加上法國靈活的專業分工原則,則對外強大,對內高效的新興體制就會逐步形成.
筆者:陳賜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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