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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南池子大街王琳老人继续维权行动
8月15日(星期六)上午10时,王琳老人一家来到2003年2月19日被东城区政府非法强拆、霸占的自家门前(原南池子大街46号,现66号院),继续他们每周的维权行动。
从2003年2月19日到2009年8月19日,共计2370天,是王琳老人的私房被东城区政府非法强拆整整六年半的时间。在这度日如年、无家可归的日子里,他们始终抱着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信任,坚持规规矩矩地上访,期盼着有一天党的阳光能照到东城区,照到他们身上。他们相信党和政府不会容许这种欺压百姓的现象和问题永远存在,共产党的政府是为人民谋福祉的。
南池子大街上来往的车辆不时减速,看看始终坚持斗争的王琳老人一家,看看他们写的维权标语;老街坊也时常过来问候;过往的外地游客也停下脚步关心的询问。
一位满头白发高个子的老大爷朝着王琳老人的子女高声地说道:“你们这些子女都干什么去了?你们就不能让他们拆,就不能让他们盖,就得和他们拼!”
老人的子女解释道:“我们是依法维权。”
“什么依法维权?房子都给你拆了,你还依法维权?”旁边一位年轻人愤愤地喊道。
是啊,政府可以违法办事,而百姓被迫害到如此程度却还在坚持依法维权、、、、、、。
两个小女孩站在马路边上念着维权标语“东城区政府欺压百姓,造成九旬老人六年无家可归。”有人轻声地问她们:“你们相信吗?”大一点的女孩气愤地说:“太欺负人了!”小一点的女孩认真地说:“这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原来,两个女孩的父母是从东北来北京打工的,小点的女孩上三年级,大点的女孩上四年级。社会底层的生活经历,使孩子们早早的明白了许多事。
好悠闲
2009-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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