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揭自贡市四医院医护人员群殴病人家属致伤的真相 三揭自贡市四医院医护人员群殴病人家属致伤的真相
一一四医院代表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导致“4.29”调解无果
案情简介:2008年1月25日笔者在国内、外各网站发表《自贡市四医院医护人员群殴病人家属致伤的调查》一文。(以下简称:《调查》)该文发表后,受到社会各界人土广泛关注此案。同时并受到自贡市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1月31日自贡市公安局和擅木林派出所,在自贡西秦会馆“盐都杂谈”、网上,发表了无名氏《关于对四医院“1.22”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及附件。)由于公安机关该《通报》及附件,明显不公,笔者在2月3日再次发表《再揭自贡市四医院医护人员群殴病人家属致伤的真相 一一兼驳无名氏《通报》及附件。》该起医护人员群殴病人家属事件,已经过了3月之久,檀木林派出所在4月29日才通知双方当事人调解。笔者依据受害人舅舅在“4.29”、调解会议纪录,和受害当事人邹泽君口述,现将“4.29”、调解情况进行整理,特向关注此案的国内、外正义人士,给予发表如下:
一、 调解简要经过
2008年4月29日下午3时许,四医院医护人员群殴病人家属邹泽君的调解会在檀木林派出所会议室举行,参加会议的派出所人员有指导员罗琨、民警王建宏、赵跃;伤者方是邹泽君及其妻子,伤者舅舅;院方代表保卫科科长戚凯、和一个女人(姓名不祥)及急救科室主任当事人曹灵红。
首先,由主持调解民警王建宏讲:“今天我们找到双方当事人来调解,应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解决问题。我们派出所将站在公正的立场作双方的调解工作。”院方保卫科科长戚凯说:我代表院方要求打我们医生的邹泽君向医生赔礼道歉,在网上对医院的名誉损坏公开赔礼道歉。”、伤者舅舅发言,阐述医护人员群殴病人家属的事实真相,提出了三点要求。受害当事人邹泽君讲了被医护人员群殴经过。院方主要事件责任人医生曹灵红讲了出事现场经过,由于伤者方与院方各执一词,院方蛮横无理,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导致调解无果而终。
二、 受害人的诉求
受害人舅舅在4.29双方调解会上郑重提出三点要求:
1、院方及殴打邹泽君致伤的曹灵红、江从兵等人,当面承认打人错误,并赔礼道款。
2、院方负责赔偿伤者邹泽君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约8000元正。
3、要求公安机关调查清楚,发生在四医院群殴病人家属的主任医生曹灵红、江从兵与肇事司机杨春山,和沿滩事故处理交警罗兵的关系,他们之间如有红包问题,应承担法律责任,也有利于此案的彻底解决,和该起医护人员群殴病人家属致伤事件真相大白于天下。
三、 不可改变的事实真相
自贡市四医院急诊科主任曹灵红、医生江从兵等人群殴病人家属邹泽君致伤真相从一开始就是双方争执的焦点,关于这个核心问题。笔者在1月25日《调查》一文,和2月3日兼驳无名氏《通报》及附件里,已经陈述得十分清楚,并在“关于杨宇的问题”、“关于罗兵的问题”、“关于戚凯的问题”、“关于案件基本事实”里,把檀木林派出所出现场民警杨宇;院方保卫科科长戚凯,对待受害人邹泽君被打昏在地时。杨、戚对其邹大声吼叫说:“你打了医生还装死,拘留你”等,进行威胁、恐吓,和把院方与公安《通报》及附件的说邹“先动手”一说,交警罗兵的孤证、伪证、坐拖和见死不救及渎职等等问题,揭露和驳斥得体无完肤。简言之不可改变的事实是:
1、2008年1月22日上午9时10分,四医院医护人员曹灵红、江从兵等人群殴病人家属邹泽君致伤,其伤情有市中医院住院病历记载为据。
2、邹被打致伤,被院方两人拖至约10米的第二现场,四医院急诊科大厅内昏迷在地,檀木林派出所及院方都承认不讳。
3、1月22日下午约3时,受害人及家属持中医院门诊病历,向檀木林派出所民警杨宇、赵玉贵说,中医院要求住院治疗,并请民警杨、赵查看自已的伤情以求见证,杨宇回答:“我们只看病历、不看伤情。”
4、1月22日下午约4时,四医院保卫科两个姓刘的在中医院急诊科16号病床,亲自查看了邹泽君的伤情和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中一位说:“你们是不是要求解决医药费嘛?我们反映一下看怎么解决。”
四、 曹灵红说出了一点真相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曹灵红发言:“我向老同志说几句{指伤者舅舅}你到医院找了我很多次没找到。我想说的是你不要完全听你侄儿邹泽君的。当天我在现场,我看见邹泽君在江医生面前指指点点的,我以为他要打江医生,我是科室负责人,我要去制止,我是打下他{指邹}的右手,马上两手逮着他的两手,说实话,邹泽君确实没有打江医生这是事实。”
受害人舅舅发言说:“我在两天半时间里找你6次,想认识你,并听听你的意见。”、我们对主任医生曹灵红说了一点真话“邹泽君确实没有打江医生这是事实。”、据主任医生曹灵红之言,充分证明公安《通报》及附件的邹泽君“先”、动手之词,实属谎言。
五、 四医院代表蛮横无理致使调解无果
调解会议,经檀木林派出所决定,29日下午2.30分在檀木林派出所对事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伤者和家属按时到达,四医院代表却迟迟未到,致使会议被迫推迟30多分钟,院方事件当事人江从兵未到,院方故施延时间,表明院方对檀木林派和伤者的怠慢和藐视,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
伤者舅舅在调解会上发言,阐述院方群殴邹泽君时,院方保卫科科长戚凯公然骂伤者舅舅70岁老人是“赖皮”、并充“老子。”、院方女代表多次在对方发言时冷笑嘲讽,并当众在会上造谣。
造谣之一、邹的舅舅在与院长谈话时,向我们院长赔礼道款,并在会上说了两次和院长谈话我都在现场。
造谣之二、院方保卫科长戚凯公然骂受害人舅舅是“赖皮”、受到指责时,该女代表说,“是我在给他摆龙门阵。”
造谣之三、该女代表说,受害人舅舅说了“所有医生都拿过病人的红包。”、其真相是,受害人舅舅与院长谈话只有20多分钟,自始至终都是两人对话,没有第三人在场。关于红包问题,受害人舅舅在调解会上说,“有的医生不是没拿过病人的红包。”、该院方女代表公然当着调解主持民警和受害人及家属,三次起身杨言退出会场霸会。笔者认为,院方代表如此蛮横不讲理的霸道作风,低素质人员,真可谓“庆义不死、鲁难未也!”
依据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最轻情节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刘正有
2008年5月5日于自贡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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