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与版税
奖项与版税
刚刚不惑之年的作家阿来,其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以全票获得了新一届的茅盾文学奖,而且该书的英文本在美国得到十五万美元的“天价”,真是喜上加喜。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记者问他一个很刁钻的问题:“在获奖与版税之间,你更看重哪一种?”
阿来坦率地回答说:“当然是版税。每一部作品都是作家的精神产品,在写作的过程中,作家本人就已经充分体验到了精神的愉悦。因此,在作品出版和销售过程中,作家理应有获得丰厚物质报酬的权利。就我个人来说,从来没有瞧不起金钱。我很喜欢钱,这没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获奖当然是一件好事,但假如让我在获奖和版税之间作出唯一的选择,我会选择版税的。”
阿来的话,说的很实在,也很真诚。因为阿来是在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长大的藏族作家,比起某些在酸腐的文化圈子中浸染久了文人,更有一种纯真自然的本性。这也正是阿来让我欣赏的地方。我认为,阿来的话里至少有两层含义:第一,在今天的中国,各方面大大小小的评奖,水份都很大,当不得真。就茅盾文学奖和长江读书奖来说,它们分别是文学界和学术界最引人注目的奖项,同时也是受到颇多非议的奖项。诸如评奖规则的设置有先天的缺陷、评奖的过程没有充分的透明度、评委的年龄偏大以及知识结构存在缺陷等等,都有人进行尖锐的批评。而且,许多奖项在“政府奖”与“民间奖”之间,想脚踏两只船而不得,结果弄得地位尴尬、“妾身不明”。因此,在中国要诞生像诺贝尔奖那样有世界范围内的声誉、能够代表人类文明最高成就的大奖,还需要一段相当漫长的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获奖者可以高兴一阵子——这是人之常情,但千万不能以为,自己获了奖便成了“点石成金”的超人。
第二,文化人应该正确处理文化与金钱的关系。在有着蔑视金钱和商业的文化传统、而今天又崇尚金钱万能的中国,文人与金钱的关系,在这两种极端之间,真个是“剪不断、理还乱”。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艺术创造就如同空中楼阁,无从着手;没有经济地位上的相对独立,在艺术领域内自然就难以展开飞翔的翅膀。所谓的“文人固穷”的说法是靠不住的。艺术成果作为一种产品,当然需要进入市场,换取相应的物质报酬。但是,作家又不能沦落到一味“为金钱写作”的地步。那么,作家该怎么办呢?其实也很简单,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赚实心钱、血汗钱;用古人的书面语来说,就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调侃自己爱财的阿来、荣辱不惊的阿来,他有轻松自如的心态,我相信他会写出更好的作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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