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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俞可平:中国人不是类中的吗? 孙丰:问俞可平:中国人不是类中的吗?
如果你俞可平承认自然界只有人,没有×国人(×国人只是政治概念)
那么--民主的涵义就是--“人的”自主
所以“民主”只回答是不是“人民在当家作主”
不回答“×国的民主及自己道路”
“民主”里已先验地带着它的性质--
这个性质只能由“民”来赋予
“民主”的性质也只接受“民”的赋予
不接受国的赋予
人类中是同一个“民”
所以“民主”揭示的是同品质人际关系
要有“自己特色的民主”肯定不是民主
它只能就叫“特色”
毛泽东的右派也是靠“民主”打成的--毛特色
邓小平屠城捍卫的是“邓特色的民主”
“民”和“1+1=2”一样,都是普遍的,无例外的
普遍里除了无例外性什么特色都没有,都拒绝
“民主”原则在人类中就只能唯一
从中国的形势出发我们不拒绝俞可平言淡。从理论的严肃性出发我说俞可平的活
闪烁其词,强辞夺理。对他透露中共正由“永久的政党”向“执政党”转型”表
示欢迎,但我们提前宣布--决无通此路的门。不管胡温真心假心!
对俞可平的谈话和他传达出的动向,我们欢迎但不鼓舞,他的话缺乏彻底性、坦
白性和理论上的严肃性及逻辑性。就与他的“民主是个好东西”一样,怎么咀嚼
也都叫人咽也不是吐也不是,他的话以实践家立场讲出来尚且可容,但他不是实
践家,从理论层面讲就太不地道。如下的“俞可平说选举很重要,但仅仅是民主
的一个要素,他不同意总统由直选产生是民主的最基本指标。他认为还需要有对
权力的监督、公民的参与等等”,这话不能自圆其说,是理性上的矛盾。
1、总统是一种客观认定,因而就是一个客观承担
而主席说的却是主观力量之首,其职务在资格上就不是客观合法的。所以俞
可平的话就不贯通:
总统是国家的最高权力,也是主权和国家的象征。所以不仅国家的行政权归属在
总统麾下,其他权力又象征在总统名下。总统对着的就是法统,象征着所有权力
之所源出和归宿。因而总统直选就是民主的始点,即政权民主性质的始点,是民
主政治与专制政治的分水,总统权力是其他权力的法源。没有总统直选,权力监
督和公民参与根本提不到台面,怎么能在总统直选这个议题下把“总统直选、权
力监督和公民参与”并列起来呢?这三个问题根本就不同级,后两项隶属于前项
,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派生和被派生联系,哪能并列。直选是本,是根,监督
、参与只是其表现,更不能在“总统直选”这个条件下将三者并列。总统直选是
监督和参入的前提和基础--
我们必须一开始就斩钉截铁地还击俞可平,实际上是告诉胡温--
总统与主席虽都是国家元首,但有本质的区别--
总统冲着的是国民,国民才需要总统,国民是对人、土地和历史的承认,因而是
客观关系,总统就是客观形成,是必须的和不能动摇的;
主席冲着的是主观力量,它成立在主观力里,是诸主观力里居首要地位者。
因而总统与主席反映的是不同进化阶段上的民族元首和政权品质。
民主国家的人荡漾在民主里,他们的生活不会提出这种研究课题,他们也不屑于
这个问题。而不民主的国家没有研究的自由,达不到这一研究。如俞可平等帮闲
文人既是以文来帮闲,就渗透不到这个深度。
只有总统直选才能在政权和执政者之间划一不可逾越的,客观的界限,这一界限
就能保障权力属于公共,不至于被个人人格染指,权力的人民性才有客观性。任
何时代都不可能是公民直接掌权,而是由公民用赋予来构成权力,总统只是履行
公民意志的,只有直选才能保证权力不被意志侵占--权力来自授予,也就意味
着随时回收,因而只有公职才能履权,不是担任公职的那个自然人并没有权力。
总统充其量只有履和执的资格,不是占有资格,权力就成不了谋利的资源。正是
公民对权力的回收,迫使权力成为客观性的,才能造成公平和正义,权力回收迫
使履权者的履权必须出于公心,服从正义--因为政是在杠杆的薄冰之上来执的
:且不说纵欲与放肆,就是你每刻里都诚诚恳恳、竞竞业业,也不敢保证支点上
的平台始终稳固。只有总统直选才能保证执政者不敢稍许懈怠。才能使人民的监
督和参与成为可能--监督与参与以有效为条件,效从哪里来?从直选和权力回
收里来。权力的民众授予性就是杠杆的支点,社会平台就成为杠杆,才造成民主
。没有总统直选的社会是一个静态的平台,掌握权力的人与权力间没有客观界分
,主观性随时浸染和占有公共性--陈良宇被上海人民控告了好多年他却置若妄
闻我行我素有恃无恐--密秘在于他立脚的那个地基和他的脚是一体,他怎么胡
作非为也不引发社会平台的震荡。只有总统直选才能使社会平台被支在一个支点
上,履行者的任何大意都可能使他从平台上翻下,只有履政者的履职始终是在薄
冰之上展开,他才能保持与权力的距离。放力不成为他的。
总统直选天经地义地就是社会民主的基本指标。
2、俞可平分不清“是”与“要”
他把意见混同为判断了
俞可平说选举很重要,但仅仅是民主的一个要素,他不同意总统由直选产生是民
主的最基本指标。他认为还需要有对权力的监督、公民的参与等等。
这段话的又一明显错误是:愈可平分不清判断和意见是不可混淆的两类立场,有
关“是不是”的问题使用的是认识能力,回答的是道理的真假,在方法上需要的
是证明,有可靠的(即对公共都一样有效)方法论:即证明主词对宾词是否是包
含。比如他说的“选举很重要,但仅仅是民主的一个要素”这是在作判断,结论
是民主的一个“要素”,选举的涵义可以包含民主。下边的“总统直选是民主的
基本指标”仍然是一个判断,只可对之作证明,由证明来肯定或否定,因为证明
是对着对象来做的,所以这种活动使用的是思维或认识,不是意志的工作内容,
就不能用同意不同怎来回答:“3×8=24”,不是个同意不同意的问题,它
是钢性的不二的,总统直选是民主的基本指标与“3×8=24”一样钢性,客
观。不是任何人同意不同意的事,它不属于意志的工作领域。正是因为俞先生拿
意志来代了判断,他才又犯了把隶属性的子问题与始发问题并列化的毛病。即权
力监督和公民参与是在权力民主化之后的议题,附属在总统直选内部。不能并论
。他在这里是作判断,不是投标表态,他说的是“总统直选‘是或不是’民主的
基本指标”问题,这里只涉及到肯定或否定,同意不是肯定,不同意也不等于否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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