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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博士:精神家园的守望者/刘爽
《东西南北•大学生》2005年第01期
http://www.zydg.net/magazine/article/1000-7296B/2005/01/59237.html
滕彪博士:精神家园的守望者
上榜编号:NO.5
魅力指向:正义、公正至尊魅力
因与同窗许志永和俞江在“孙志刚事件”中呼吁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而被评选为2003年度法治人物,获美国格雷兹曼基金会“社会成就奖”。
现在,他正在为一起“救助站”事件呼号。
滕彪,1991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北大求学共十一年,获博士学位。现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任教,讲授法理学、法哲学与法社会学、法律语言学、法律与文学等课程。
在2003年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孙志刚事件”中,滕彪和他的同窗许志永、俞江因“三博士上书”事件而成为新闻人物,同时也促使收容遣送制度寿终正寝——收容遣送站被流浪人员救助站取而代之。然而,在新制度启动一个月后,广西南宁却又发生被救助人薛宝玲遭救助站保安强行猥亵导致精神失常的不幸事件。滕彪没有想到,这个同样具有某种象征意义的事件又会同自己发生某种关联。
弱者进京找“滕彪”
薛宝玲是河南郑州的下岗女工,2003年秋天随其丈夫王建国南下广西谋生,因被盗身无分文,前去救助站接受救助。当天夜里,薛宝玲被救助站保安马兴发乘查房之便当众长时间强制猥亵三次,致使下身出血,身体多处受伤。此案被披露后,舆论哗然,肇事保安因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此之后,王建国发现妻子精神出现异常,晚上经常突然惊醒,大喊大叫。2004年2月,受害人薛宝玲由南宁市民政局安置于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但民政局随后又停止支付医疗费。王建国于是代表妻子起诉南宁市民政局、救助站和保安公司,要求民事赔偿,同时申请先予执行支付部分医疗费,但法院判决不支持对医疗费用的请求。由于缺乏经费,且得不到司法救济(民事赔偿),薛宝玲长期得不到治疗,病情已严重恶化。走投无路的王建国夫妇,在广西大学法学院学生的指点下,来到北京找“滕彪博士”,寻求援助。
滕彪将夫妻俩安顿好后,随即向社会发出了请求援助的呼吁书。还专门成立了一个法律援助团来对薛宝玲进行法律援助,成员包括滕彪、张星水律师、秦兵律师及一些记者和部分法大学生。由于收容遣送站刚刚变成救助管理站,在这个期间发生薛宝玲案件,具有典型意义。他们在一块儿也开过几次会,从精神损害赔偿这个角度来论证,看看能不能通过精神损害赔偿来彻底解决薛宝玲的后顾之忧。为此,他们还为薛宝玲递交上诉书给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1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薛宝玲事件也由此引起北京学界与法律界高度关注。2004年7月30日,天则经济研究所、中评网与薛宝玲案法律援助团联合举办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研讨会。研讨会以薛宝玲事件为切入点,希望借这个典型案例,推动完善相关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目前滕彪正在等待法院的通知,他将与广西的梁标律师作为薛宝玲的诉讼代理人,二审出庭为薛宝玲争讨一个公道。
精神家园的守望者
其实,指名道姓找滕彪寻求法律援助的,薛宝玲并不是第一个。经常有一些上访者找上门来或寄材料来,期望这位法学博士为他们鸣屈伸冤。每次了解到那些人的悲惨经历,滕彪就体验着他们的困惑和绝望,体验着他们对司法不公的愤怒、对自己命运的无奈以及对正义的殷殷期待。
在深夜里面对这些材料,滕彪说他常在心里流泪叹息,同时在内心深处也有一种无法排解的痛。“我怎么跟他们说呢?你是能够扳倒收容遣送制度的‘三博士’,你是法学教师兼律师,这点冤情还解决不了吗?可我能做什么呢?我无法跟他们说我是多么渺小和无力。我没有还他们公道的权力和影响,更重要的是,在现有的司法体制下,他们的案件几乎就没有希望。这些上访的故事有不少相似之处:人权遭践踏,法官被收买,判决已生效,上访没人理,屡败而屡战,屡战又屡败。我知道,在通常的情况下,能起作用的不是我的法律知识,而是权力、金钱、关系。可我能跟他们说吗?”
在中国学习法律或从事法律工作,也许注定要承受更多的折磨和煎熬。当司法无法成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时候,那最后的救命稻草又在哪里呢?
尽管这些年来接触到的现实往往让滕彪悲观和失望,但法律的精神却时时给滕彪坚持下去的勇气和动力。滕彪说,现在最需要有鲁迅那种悲观前行的精神,如果连我们都放弃了,谁来守望那块最后的精神家园呢!
“如果需要,我愿做那个最后的守望者。”
自解“三博士上书”
去年的“三博士上书”事件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滕彪说,上书事件最大的成果不是《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和救助管理办法的诞生,而是寻找到了推进中国法治进程的一个新的思路。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建议书,要求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审查,实际上是“以理性讨论的姿态挺身而出”,不是“上书”,而是行使《宪法》和《立法法》所赋予的公民建议权;不是抗议,而是公民在制度的缝隙之内进行的法律实践;不是煽情,而是旨在引起深入讨论和推进制度变迁;不是献计献策,而是运用了专业知识、考虑了社会环境而进行的深思熟虑的法律行动。这可以看成是一次用言语完成的行动,是旨在推进制度变迁的公民实践。它激活了《立法法》第90条,通过媒体的广泛传播让很多中国人第一次知道,普通公民也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法规进行“违宪审查”的建议。这次行动引发了人们对宪法自身权威和公民宪法权利的关注,使“违宪审查”成为深入人心的法律概念。
“三博土上书”事件也为当下的人们找到了推进中国法治进程的一个新的思路:不是在体制外去拼命对抗,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突破;不是诉诸暴力和非理性,而是诉诸理性和非暴力;不是整体的、自发的、群众运动式的,而是分散的、自觉的、循序渐进的,不是自说自话,而是在个案中观照制度的变迁。
目前“三博士”滕彪和许志永、俞江与人一起创办了北京阳光宪政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建立了阳光宪道网站,他们依然在为弱势群体的维权,为维护公众利益,为中国民主法治事业的进步鼓与呼。
滕彪总是忘不了那张曾经“一纸风行”的报纸留下的名言,常常用它来激励自己: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抖擞精神,总有一种力量驱使我们不断寻求正义、爱心、良知,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
(摘自《法律与生活》)发稿编辑:徐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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