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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刘武俊日前发表的声明不仅继续撒谎,而且发出威胁,威胁对象甚至包括了刊登本人文章的学术批评网,我有必要作出回应。 首先,因刘武俊的声明一方面称“《反思》一文绝对是本人的原创性作品”,同时又在括弧里承认“这并不排除参考借鉴了某些相关观点或资料”,我有必要就我上一篇文章所谈内容再补充一个事实:他的《反思》一文没有以任何形式说明他“参考借鉴了”哪些“相关观点或资料”。《反思》一文就刊登在粤海风2003年第4期,杂志网址是www.yuehaifeng.com.cn。关注这件事的读者可以查对,包括查对我上一篇文章所揭露事实的真伪。 其次,就刘武俊在其声明中称,我的《就刘武俊的《反思纳税的中国语境》澄清一个事实——再谈剽窃现象肆虐我国学界》一文是“诽谤之作”,要我“赔礼道歉”,我的答复是:是不是诽谤,首先要证明我文中所列举证据是虚假的。但刘武俊完全回避了我列出的所有证据的真伪。譬如,他回避了我举的下面这段文字究竟是我捏造的还是我从他文章中原样照录的: “从一定意义上讲,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就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政府的征税行为是以提供公共服务为前提的。纳税人是政府真正的衣食父母,税收是现代国家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主动脉。税收已经成为现代国家财政收入的首要来源,政府以公平的税收制度为杠杆,参与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以矫正市场化财富分配潜在的不公正,避免因贫富两极分化诱发社会震荡。作为公民和法人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强制性贡献,征税其实是以转让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为代价去满足政府的财政开支需求。”。
他更没有就这段文字为什么与我的《纳税人,说出你的权利》一文中以下文字犹如拷贝般酷似作出任何解释:“在现代经济社会,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征税作为公民个人和法人团体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强制性捐献或让渡,实际上是压低了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去满足政府开支的需要,但这是纳税人整体利益所要求的。而这整体利益既应体现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上,也应体现在政府通过良好的税收制度去参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以矫正市场运作中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财富分配上的不公正,避免贫富两极分化而引发剧烈的社会震荡。”刚才所举拷贝性质的文字只是一例。我在文章第二部分“用事实说话”中几乎全文照录的刘文前半部分那几段均是这种情况。再请看:
刘文:“政府的基本义务就是为广大纳税人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其中最起码的公共服务就是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正如俄罗斯著名作家陀斯妥也夫斯基借其作品《少年》中的主人公之口所言:‘我向社会缴纳捐税,是为了让我不被人盗窃,不挨打,不被人杀害,没有人再敢对我提要求。’” 肖文:“政府应该提供的服务不外乎两个方面。陀斯妥也夫斯基的《少年》一书主人公言:‘我向社会缴纳捐税,是为了让我不被人盗窃,不挨打,不被人杀害,没有人再敢对我提要求。’可以说这段话道出了政府必须提供的最基本服务——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不受无端侵扰。” 如果我所录双方文字均无捏造,那么,刘武俊抄袭剽窃板上钉钉,何来诽谤?既然剽窃是事实,应该是刘武俊为他的不端行为向受到他侵权的我和被他欺骗的所有读者赔礼道歉,怎么反倒要我向他赔礼道歉? 再者,刘武俊称:“肖雪慧的严重诽谤行径对本人构成明显侵害,她的自恋性极露骨的文字只能暴露她的无知和无耻,甚至连外国作家的名言都成了她的‘专利’,不允许别人引用,真是岂有此理!”此处刘武俊进行的人身攻击和谩骂,不值得我为此费唇舌。有必要回应的是“外国作家的名言都成了她的‘专利’”一说。这里所谓“外国作家的名言”正是我上面列出的第二对双方表述中都有的陀斯妥也夫斯基的小说《少年》主人公的那句话,这也是刘武俊《反思》一文唯一让读者知道不是他本人文字之处。关于引文不正常重复是不是剽窃,我记得前一段时间网上有过争论,其中有的文章作过令人信服的透彻的分析。而我作为刘武俊剽窃证据之一提出的《少年》主人公的那句话与在网上引起争论的那些引文相比,还有更特殊之处使刘武俊的剽窃事实无可置辩。其特殊性,我在上一篇文章中已经表达得很清楚:“《少年》是文学著作,主题更与论证纳税问题相去甚远,而且这一段文字并不在书中显眼处,而在情节深处,处于无数对白之中,表达的也不一定就是陀斯妥也夫斯基本人的思想,没有可以顺手捻来的方便性。在论述纳税问题时引用它,只能来自原创作者极其个人化的阅读经历和阅读体验,具有不可重复性,尤其不可能在同一纳税主题上重复。至于借这段引文指出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乃政府必须提供的最基本服务,则完完全全是笔者的观点。”如果刘武俊还没明白这段话包含的意思,我可以再说直白一点:其一,陀斯妥也夫斯基是著名作家,但并非著名作家写的每一句话都是名言。这是一个起码常识。出自小说《少年》主人公的这句话就不具有刘武俊声称的“外国作家的名言”性质。其二,我在《纳税人,说出你的权利》中提出安全保护和发展机遇乃是政府应该提供的公共服务的两大方面。这两大方面,我是分别借《少年》主人公的话以及借雅典黄金时代公民因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而认同城邦对自己征收重税来加以说明的。这种情况下,《少年》主人公的话有重复可能性吗?由于这两个原因,《少年》主人公的话在同一主题下重复已经够奇怪的了,更奇怪的是与它一起出现的前后文无论在观点思路还是文字细节上都与我在引这段话时的前后文呈拷贝关系。刘武俊以“外国作家的名言”这种似是而非的说法强词夺理,把自己打扮成是在正常引用,对包含《少年》主人公的话在内的那一整段文字与我文章中相关文字的拷贝关系为什么不置一词呢?话到这里,对所谓引用“外国作家的名言”,还需要我继续说下去吗? 最后,对刘武俊以“追究法律责任”相威胁要学术批评网撤下我的文章,我也不能不说说两句。学术批评网是一个以维护学术规范和学术秩序为主旨的思想学术论坛。它为相关文章提供了一个自由空间。至于任何文章内容的真伪,只能靠在这个论坛上发表文章的作者的自律,所以文责自负乃基本原则。如果我文章靠捏造刘武俊的文字指证刘武俊剽窃,刘武俊尽可以用事实反驳,是我的责任我也跑不了。撤稿只能掩盖真相。谁希望掩盖真相呢?而在这件事情上究竟谁有权“追究法律责任”,谁有权要求“赔礼道歉”,这也要靠真相的明了。如果不害怕真相,何必因为网站登了我的文章就气急败坏地提出“立即撤稿”这样的无理要求外加“追究法律责任”的威胁? 我国司法现状本来就不大美妙,文章落款时不忘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的刘武俊这份声明如此蛮横无理,如此威胁相加,我担心会让人们对我国司法产生更不美妙的联想。 200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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