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余、呂二兄談讀書 (下) 声明:此文作者禁止复制,如需转载必须经得作者同意。 熊十力令我最難以明白的,是「宇宙在我心中」這句話。老兄,宇宙由什麼構成、範圍有多大,將來有什麼演變,今天的天文學家也答不到。熊十力說這話的時候,大概是七十年前的四十餘歲。以今天的眼光來說,他對宇宙的認識相當貧乏和落後。連宇宙也不確知是什麼,怎能說「宇宙在我心中」呢﹖或說熊十力的「宇宙在我心中」,不能照字面解釋。這我當然知道,他這裡的「宇宙」大概是指世事人事。「宇宙在我心中」便是說,世間的一切事情,我都了然於胸,世界萬象都脫離不了我的掌握。這當然又是大話。熊十力生存的社會,仍是一個相當簡單、樸素的社會,和今天的社會簡直不能相比。他接觸到和認識到的社會現象、社會內容,和我們今天所接觸到和認識到的,是不可同日而語。我相信我們今天的人,對社會現象、世事人事來說,認識得比他多很多。熊十力以為他的心可以包攝一切,只是自欺欺人,不了解世界之大、人事之複雜而已。
自然,我不懷疑熊先生的學問。他的弟子包括唐君毅、牟宗三,都是大學問家、新儒家的代表人物。熊先生幾乎讀盡古代思想家的書,也讀了很多佛經。他的文章,我雖然不大讀得懂,但看得出他對古書是融會貫通,十分有批判性的。但若據此便可以「救族類之亡,... 拯全人類」,則未免鏡花水月、不切實際。就以教化人類來說,如果沒有教育學、學習心理學、政治學、倫理學、社會學等學科背景,是很難設計一套有效和切合社會需要的教程的。熊先生最多只是一個文化哲學的權威而已,他可以做思想家,但做救世者卻遠遠沒有這個能力。
最後談劉兆佳。我上次讀劉教授的書籍和文章,是九七之前了。當時覺得他分析深入,識見過人。而且取態中立,不偏不倚,真是一個獨立的學人。闊別十多年後,最近讀他的一本新書,驚覺他已經變了另一個人,成為中共的應聲蟲,做了中共的幫凶。
他這本書,大量抄襲中方的言論,配之以他個人的學術名詞,使之變成他所謂「學術性或半學術性」的「論文」。這些立場偏頗、一面倒向中共、漫罵民主派、無保留地讚揚共產黨的文章,如果劉教授竟然能接受是「學術性或半學術性」的「論文」的話,我想他應該收起他的招牌了。
香港人激烈反對的二十三條立法和國民教育,劉教授並不明白真正原因所在。他惋惜和嘆息這兩者遭遇香港社會強大的反抗力。他不知道以中共現在的法治情況和水平,二十三條立法必然會被濫用鉗制香港的言論、集會、結社等自由。中共怎樣對付異見份子,難道劉教授是眼瞎的嗎﹖至於國民教育,必然是黨化的洗腦教育,難道劉教授對共產黨這樣無知,連這樣的識見也沒有嗎﹖看他咬牙切齒、「恨鐵不成鋼」的樣子,必定已經向中共出了不少謀、獻了不少計。
劉教授為了討好中共,不惜為香港特首創造了一個角色﹕「中央的代表和國家利益維護者。」這真是駭人聽聞。現在香港為了迎接2017年的特首普選,大家正在談特首的選舉法,一致的看法都以為要跟從基本法,以基本法為「聖經」。可是,在特首角色這一點上,劉教授卻違背了基本法。請問﹕香港基本法有那一條是寫著特首是「中央的代表和國家利益維護者」的﹖事實上,從特首的產生方法和政治職能,他都是香港的代表和香港利益維護者。他不是北京調派來管治香港的官員,而是從香港本土產生的管治者。基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年滿四十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這不是很清楚嗎﹖劉教授為什麼搞錯﹖
自然,香港特首不必也不應和中央對抗,但他的職責是「香港的代表和香港利益維護者。」這點應無疑問。劉教授無疑出於迎合北京的旨意,竟然歪曲之為「中央的代表和國家利益維護者。」他這是出賣香港,破壞一國兩制,並對大家都沒有益處。中共過去和清b在都保留著香港的特殊性,對中國只有好處沒有害處。劉教授是迷了眼,一味奉承中共,沒有吃透這個深奧的戰略意義。
劉教授本身已是大學講座教授,光是這職每月已有十多萬元的收入,還不計版稅和其他收入。這些都不是靠大陸的。經濟獨立、生活舒適、地位崇高,為什麼這樣作賤出賣人格給共產黨,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難道給你一官半職、封給你一個全國政協委員,便良心也不要嗎﹖看來,熊十力的「去私慾、存天理」的訓誨,對劉教授很適用。
呂兄,相信您會記得我們和黃君那次尷尬的聚會吧。您作東,我和黃君有許多年不見面了。他一見面,劈頭便問我這麼多年了,有什麼覺悟。我不知怎樣回答,唯有敷衍地說一句﹕「人是會變的。」這句話好像很有深意,但我只是隨便說說,應酬而已。但黃君隨即追問﹕「例子呢﹖」這下可卡著我了。我只是隨口回答,沒有想到要給例子。特別知道黃君是每天寫幾個專欄的人,我舉出的例子很可能隔天便在報章出痕7b。於是我像審訊四人幫時的張春橋一樣,鉗口不言,弄致場面十分尷尬,這您是在場的。但好了,假設同樣事情再發生的話,我大可舉劉兆佳做例子。
兩位老兄,本來只想閑聊,誰想嘮叨了一大堆,抱歉之至。秋風起了,天氣轉涼,望加衣保暖。再聊。
(2013/11/25 发表)
blog comments powered b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