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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湖北省副省长孟庆平因受贿罪一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原湖北省副省长孟庆平,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一审法院的判决书表明,孟庆平在担任海南省副省长期间,利用主管全省土地审批工作之便,多次收受贿赂。1989年8月,经孟庆平批准,原在海南承包工程的福建省惠安县山腰盐场建
筑公司负责人庄秀珍得以在海口市白龙乡坡博村征用土地10.94亩。庄秀珍为此将人民币和港币各10万元送给孟庆平的妻子郭秀英以示感谢。1992年,海南和宝房地产开发公司欲在海南琼山县征地,这个公司的代理人胡瑛找孟庆平帮忙,孟为其疏通关系,帮助其征得土地近20亩。1993年孟调任湖北省副省长后,胡瑛以“补贴生活”为由,送给孟庆平人民币2万元。1991年底至1992年期间,孟庆平曾为原军事科学院企业局承包人李宜时在海南成立侨海公司和在琼山县进行大面积土地开发作过多次批示。1993年4月,孟庆平到湖北任职以后,李宜时以“买生活用品”为由,委托其妻张文英携带2万元人民币送给孟庆平。
孟庆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4万元、港币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案发后,这些赃款已全部追回,据此对其从轻作出
判决。
一审判决后,孟庆平不服,提起上诉。 2000年1月6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对孟庆平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孟庆平有期徒刑十年的一审判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孟庆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4万元,港币10万元的事实,有证人证言、孟庆平的亲笔批文以及有关征地的审批手续、文件和追缴的赃款等证据证实,孟庆平亦有供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
孟庆平腐化堕落,生活糜烂,乱搞两性关系,玩弄女性。
1983年8月,他作为“四化”干部,被提拔担任海南行署党委副书记。孟庆平从20多年穷山沟的生活,一下子来到海南权力的顶峰,在各种欲望都适宜生长的温床里,心灵深处一些肮脏的东西开始冒出水面,思想上善良与丑恶,正确与错误的天平慢慢发生倾斜。
孟庆平初到海口时未带家属,一个人居住在行署宿舍。当时,多年与孟家为邻,经常照顾孟几个孩子的邻居,请孟帮助把20多岁的女儿M小姐调到海口市某单位工作。出于感激,M小姐经常在休息时间去孟的宿舍帮助洗洗衣服,打扫卫生。孤身一人的孟庆平,在权力欲望上升的同时,淫邪的欲念也在上升,冲击和吞噬着道德防线。终于,一天晚上,M小姐干完家务活准备去隔壁休息时,孟庆平留住了她,把这位比他小20岁的童贞姑娘给奸污了。1984年底,孟率团去香港招商,认识了一位年轻漂亮的港商Y小姐,Y小姐一番风骚,孟庆平果然上钩,未经与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就拍板决定通过Y小姐引进两条生产线(花岗岩生产线和墙纸生产线)。谈判过程中,在价格问题、后来的索赔问题上(合同规定是新设备,而引进的是旧设备),孟都一再偏袒Y小姐,后经商检部门鉴定,仅在索赔一项上就使国家蒙受直接损失达几十万元人民币。
1988年海南建省后,孟庆平担任副省长,主管土地、基本建设、机电产品进出口等工作,都是一支笔,权力更大了,诱惑和腐蚀更多了。一次一个体户让孟批了一块地,有意识派女秘书去取批件,女秘书长得挺漂亮,孟庆平顿时产生邪念,一边说:“你有一种使人不可抗拒的力量。”一边就把女秘书抱在办公室的长条桌上将其奸污。这个女秘书回去后向个体户哭诉,个
体户回答,老孟就喜欢这个,你忍着点,我们要利用他这点,为我们办事。一位上海小姐H,经人介绍认识了孟庆平,利用自己的色相勾引孟,与孟多次发生关系后,让孟为她批了房地产公司。为感谢孟的帮助,H小姐送给孟一部分钱,还继续以色相相报。一包工头Z为了在海口搞10多亩地,弄虚作假,倒签时间,搞假合同,经孟批示,此事就弄假成真,但由于Z要的地已被国务院批准规划为工业用地,因此被土地部门抵制,孟又作了第二次批示,使得该地的性质就由工业用地改为商住地。包工头Z为此送给孟庆平20万元。为保持这个关系,Z逢年过节去孟家拜年都要送1至2万元。广州的X小姐到海南办公司,经人介绍认识孟以后,孟迷上了X小姐的色相和性格,
X小姐迷上了孟庆平的权力,互有所求,权色交易的生意就做成了。孟帮助X小姐减免税、少交费用向有关部门打招呼,用孟的话来说,就是“真心帮助她”,X小姐则以身相许。用X小姐的话来说,就是“我也知道他在玩弄我,但是他帮了我这么多忙,也只好这样了。”
1993年4月,孟庆平从海南调湖北任副省长。照理新到一个地方应该谨慎一些,但孟庆平已是积重难返,色心难改。一次陪客人去一家火锅城吃饭,与火锅城女老板相识,发展到后来,就在火锅城的经理办公室里,与女老板发生了第一次两性关系。他还把巨额赃款放在这位情妇处保存。
孟庆平简历
男,
1937年8月出生于辽宁省黑山县,
1962年从鞍山冶金专科学校毕业后分配至海南昌江县石碌铁矿,
1965年入党,曾任海南铁矿矿长,海南行政区党委副书记,
1987年9月任海南省筹备组成员、省政府负责人。
1988年2月任海南省副省长,
1993年4月调任湖北省副省长。
(2012/03/0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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