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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道复兴-玄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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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王立军警察维权讲话>

玄野评:

   下面是王立军当年为维护警察合法权益的讲话,在国内主流媒体中重新被炒热。从政治学角度看,维护执法者的安全与利益是保持良好社会秩序的核心环节;同时,限制执法人员滥用权力则是社会秩序的另一面。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在四百年前现代政治学的启蒙时刻就已经讨论得十分清楚明确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虽然没有这样演绎性地分析,但在官民关系中已经将精髓表达得十分透彻了。几百年来的政治学发展过程中,这一点在法制中已经发展得十分完备,已是基本常识。中国当代社会权钱交易充斥每个角落,我不知道如何评价这样的社会,这样的政府。这比蒋介石在大陆时的松散政权还要混蛋无能。蒋介石时期不是他不想干,而是军阀割据遗留了许多难题。当今政府在维持社会秩序方面的无能荒谬,藉口何在?

   关于警察执法与其安全问题,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有两个人在大街上打架,因为参与者的不同,可能会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事情,对社会的影响也别若霄壤。如果是普通人斗殴,若无重大伤害,不过纠纷而已,好心人劝解两句的事情。如果其中一方是警察,无论是否造成伤害,都是很严重的犯罪事件。从警方责任到普通人犯罪,我们可以将其谱系罗列如下。其一,可能警察滥用公权,为达到个人的私利而袭击他人。这在中国当代不是没有。这对国家机器的信誉有致命的打击。其二,可能是警察粗暴执法,这影响部分警察的个人名誉。其三,可能是百姓内心不平,暴力抗法。这对警察构成一定程度威胁,需要普及法律知识。在中国现阶段,百姓对警察的信任度不高,这样的事情很普遍,需要警方取信于民。其四,可能是一些匪徒和恶霸的暴力袭警。这种行为是以伤害警察健康和生命为目的,导致国家机能部门没有安全感,国家机器将因此而丧失运转能力,社会秩序也无从谈起。这种行为在任何时代和任何国家地域都是无法容忍的。一个正在行使国家职能的人员,其安全利益是必须得到保证的。任何肆意攻击国家职能部门的行为,都是对国家整体的攻击。中国现在盛行颠覆国家政权罪,其实那些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为得到个人利益而袭击甚至杀害警察的行为,才是实实在在的颠覆国家政权。以上四种情形,其中的共同点是社会资源的控制者对普通百姓和普通公务员执法者的压迫欺凌。王立军的讲话基本是集中在第四种情况,同时也涉及到执法部门管理层的腐败问题。

   王立军法制思路的致命问题在于,重视了执法者的安全,忽视了对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的防治。而在社会运作中,这两方面是同等重要又同等危险的。这里提的滥用职权,并非是指公权私用和官商勾结等当代流行的腐败问题,而是说绕过法律对执法部门的约束,而走捷径以期快速解决审讯与取证的难题。王对黑社会的打击是否有刑讯逼供等反人道和反法制行为,虽然内幕尚未揭开,但就其执法过程中的蛛丝马迹来看,难以说他很干净。这种滥权很可能不是为私利,但专政味道十足,将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当作人民专政的对象来看待,与法制人权背道而驰。罪犯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证,因此,法学中的潜在罪犯--社会中的每个人的潜在合法权益就被侵害了。一旦专政思路被正式采用,这潘多拉盒子就打开了,其中的恶性循环正反馈与自激震荡的东西出现,社会将再次变成地狱。王立军的作为在社会效果上很可能是积极面为大,(这依然需要事实的澄清,中国政界是否有这种历史担当很难说,可能得由后代的历史学家来揭开谜底了。)但是在长远来看,更可能是通向地狱之门。这一点,在中国学界的自由派宪政民主派那里会讨论得更加充分一些。我不再赘述。

   具体到王的执法运作过程,就是热衷黑社会这一名词,只要有可能就将一些案件上升到黑社会层次,打击一大片,同时牵连到政府官员。黑社会这帽子虽然不象既往的汉奸反革命走资派等那样蛮横,但依然是强权的路数。对于其所举的袭警的例子,应当从维护法律尊严,和法理中极端重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安全这一角度出发,而不应该用黑社会帽子这一捷径来处理。这样做虽然简便快捷,但是却有许多僭越法理之处,虽然对当时的案件有好处,但对长远的法制建设却弊大于利。

   关于这一问题,在所有正面积极的批判中,有三种典型的思路。其一,是自由派的宪政民主思维,片面追求所谓程序正义,对王的做法全面否定。认为王的做法虽然有实际的效果,但是却毁坏了程序正义,弊大于利。其二,对实际效果的重视远大于程序正义,王有过失,但其对社会的贡献是主流。其三,我个人的看法,我认为程序正义是有价值的,但需要与实际的功效平衡。本身,政治不是纯演绎来的学术,而是综合来的经验,任何现实的积极经验都应该成为政治学的综合素材。而对于文化传统上与西方民主自由完全不同的中国,将实际的政治操作成果综合到政治学中来就更加必要。自由派过分强调程序正义显然是对政治学的演绎性质过度夸大了。王立军不理解程序正义的价值,而自由派漠视实际的执政功效与实际工作对政治理论的经验价值,也是片面的。我的判断,王立军的另一个更严重的缺陷,在于宗教信仰的缺失。宗教信仰是法律和政治之上的决定元素,这种认识有了,在严格执法和维护罪犯合法权益以及保护其家属的正常生活方面才能掌握好分寸。宽容却不纵容,惩戒教育却不依赖严刑峻法。这一点是王立军的缺陷所在,却又是他无法逾越的鸿沟,因为这六十年来中国都是毁灭信仰,妖魔化宗教的过程。王达到这样的执政结果,应该与他生活教育中缺乏传统文化元素有关。

    王立军:不许欺负警察——警察维权讲话

   共识网 发布时间:2012-02-16 09:53 作者:王立军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主题就是:调查、督办、维权。这项工作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我在大会小会上讲,曾强调过数十次关于维权工作和怎么维权,这两年我疾言厉色批了也不下15次。但民警维权工作却被纪检督察部门和个别基层领导干部淡化。这严重影响了民警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归属感和对组织的信赖,让民警感到很无奈、很无助,挫伤民警斗志,丧失执法尊严,损毁警察形象,侵蚀队伍肌体。

   两年前,有一个老板驾车撞死了警察,光磊书记批的是杀人,刑警总队认定的也是杀人。那个老板给几十万一忽悠,陈洪刚等人就将该案定为交通肇事,把肇事者放了。如果现在,不仅判他,至少让他拿120万;因公殉职,公安机关还得补偿几十万,整个费用应该在150万至200万左右。当时就准备严肃处理陈洪刚等人。按照重庆话讲,像陈洪刚这样的领导干部是“方脑壳”、“乱劈柴”。最后陈洪刚来了,拿个小本,说要向我汇报。第三次来的时候,我就说陈洪刚你出去。生命这么可贵,我们能在乎几十万块钱吗?我今天讲这件事什么意思?想说明其中折射出的是有的领导干部良知、德品和职业的缺失,对民警缺乏感情。极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与违法犯罪人员、与“老板”勾结,一旦发生侵害民警合法权益案件,充当说客,观望等待,让民警忍气吞声,忍辱含泪。有的民警被打得头破血流甚至致残,可最后什么结果?往医院一送,给几万块钱就不了了之。现在甚至出现一个怪圈:发生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案件后,主要看市局领导的批示来决定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处理方式和力度,决定民警被抚慰、被慰问的深度和广度。大家想过没有?我们让民警面对急难险重的任务冲上去,让规避风险是零的民警用生命和鲜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可他们受到侵害、生命受到威胁、形象受到损伤、人格受到侮辱的时候,纪检督察和相关组织特别是基层领导不能够为他们撑腰,为他们仗义执言,及时抚慰他们的心灵创伤,安慰他们的家人,维护他们应该得到的尊严和正义,你怎么培养民警忠诚、正直、勇敢、爱民的核心价值观?如何提振队伍的精、气、神?怎么能够让英雄流血不流泪?而且,如果对战友没有真情,对社会怎会有感情;不能为战友伸张正义,怎么为老百姓、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对战友的合法权益都无法维护,怎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纪检督察这次在调查武隆余海波等人妨害公务案时,对民警缺乏感情,又出现了不认真、不深入、不负责等问题。这个案子老百姓都知道,纪委督察去调查的时候,第一,问民警没有?如果问了,民警肯定要说砸相机、打警察的事。第二,余海波在现场说的那些话为什么丢了?你们走访老百姓没有?第三,有没有县局或者当地党政干部出面游说,要把这件事隐瞒下来?第四,要么你们根本就没有认真。四种情况前三种我非常看重。你看网上就写了,亿万富翁暴打交巡警。余海波和拆违的县综合执法大队发生对峙,3次堵断公路,并指使几十名工人和打手围攻、殴打执行公务的武隆县交巡警。还说给我打,打的就是这些小警察,工资他发,有事他负责。网民还称,“余海波关系硬得很,与县上多位领导是铁哥们。”这些帖子的访问数是多少?10月3日晚上10时46分开始,到4日下午4时,访问数达到4120。大多数网民支持警方秉公执法,希望严惩凶手。纪检督察去调查的民警难道还没有老百姓有正义感?现在武隆县局一看事不好,把砸相机的事报上来了。余海波在当地能成为黑社会,肯定有几个公安干警包括县委和政府的干部要跟着进去。你们调查的人到那儿干什么去了?为什么没把余海波的黑社会背景查出来?为什么余海波到场说的那些话给丢掉了?为什么砸相机的事没写上来?对这件事,市局党委责成纪委对负责调查武隆余海波等人妨害公务案的民警予以严肃问责,并通报全局。

     我们本身的定位就是,和平时期最不能享受和平的人,寓意就是舍小家为国家,舍一人为大家。公安机关如果自己不维护民警的权益,只依靠社会舆论和怜悯过日子,这是一种悲哀。我们是共产党领导下的警察,是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警察,是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警察,执法权威绝不容挑衅,法律尊严绝不容亵渎。国外的黑恶组织和有组织犯罪,他们甚至和政府对抗,但从来不敢和警方对抗;一旦与警方对抗,造成警察被伤害,全国的警察都将诛之。重庆警方也将如此,同仇敌忾,全力以赴。谁胆敢藐视法律尊严,挑战执法权威,妨碍民警执行公务,侵害民警合法权益,威胁公安民警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无论其背景有多深,经济实力有多雄厚,都将予以严惩。危及民警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要果断处置,依法击毙。维系民警和群众的生命指数,确保最大安全,先发制敌,减少中间过程,各级公安机关都要负起责任。对余海波这样的不法之徒,就是要重拳出击,严惩到底。要立即成立专案组,选派精兵强将迅速全面突破。要严查其涉黑背景,深挖“保护伞”。对已抓获的涉案人员,要采取异地关押,立即突审。对涉案人员,要依法全部缉捕,至少劳动教养三年。对用于堵断公路的渝.ANV678号宝马车及其它几台车辆,全部以作案工具罚没。要查封其全部的涉案公司。要加强对外报道,强化舆论导控,彰显公安机关扞卫法律尊严,维护执法权威,打击犯罪,伸张正义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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