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有親,是就生命的延續這個角度下所做的對待關係。 在農業社會裡,百善孝為先,有後又是孝的大宗,生命的傳承是一切的價值觀。父子之間絕對的親密關係,被當成是最佳的倫理關係。 但進入工商社會後,人的生活不再侷限在家庭與家族中。父與子之間也由於知識水準與性格的差異,關係經常出現難以溝通的所謂代溝。親情在此時,經常性的變成人壓迫人的所謂吃人的禮教。對社會大眾的忠與對家庭裡的孝,成為相互衝突的導火線。 1966年6月1日,大陸展開破四舊立四新的新文化運動。但傳統禮教文化是基於農業社會的需要所訂定的行為準則。進入工商社會以後,也並不表示農業社會已全盤放棄。矯枉過正的結果使新文化缺乏基礎,成為偏頗扭曲的四不像馬列文化。 台灣則於1967年7月28日通過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綱要,對中華文化進行改造運動。但要點著重在國民生活需知與禮儀規範上,根本問題未曾涉獵,使文化改造運動淪為空談! 國際間二戰後雖也有美國牧師法蘭克‧卜克曼博士發起道德重整運動,但項目分類不清,步驟與方法不明,也使這一場文化改造運動,淪為不切實際的空談! 其實,在五倫的基礎上,逐一增列修補,比如把父子原有的親情分項目固守,只在生活上的灑掃應對進退項目上保留(守制),對社會的尊重專業(守節)與盡忠職守(守份)則與孝親分開。不再子承父業,家與天下不分,父子之間的對待關係就可得到升級與改善。用一個字來形容就是:守(制,節與份)。 筆者:陳賜麟 地址:台灣高雄市三民區自立一路85巷6號5樓 電話: 07-2850484 電子郵址:q5362@yahoo.com.tw 中華聯邦自治國: http://www.boxun.com/hero/chinafederal/ (2012/02/2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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