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该不该让卖淫女为自己行大礼? 今年7月,东莞市警方在抓获涉嫌卖淫女子并公布其照片后,舆论哗然。无独有偶,近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展开大规模的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执法当晚,一张“站街女下跪”的图片在华声论坛等网络媒体上广泛传播,并成热门话题。很多网友质疑警方执法过程中存在“暴力”倾向,呼吁“站街女”也需要尊严。(10月26日华声在线)
继北京涉黄的高档顶级娱乐场所天上人间被叫停之后,全国各地都掀起了扫黄风暴,重庆、武汉、西安、贵阳等一座座重要城市都在扫黄上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虽说战果辉煌,但在扫黄过程中却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譬如说东莞警方绳牵卖淫女游街示众、武汉警方公布卖淫女名单等。
其实,对于卖淫女和嫖客尊严的问题,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引起过激烈争议,当时深圳警方让数百卖淫女及嫖客游街示众,虽然在场的民众不乏拍手叫好者,但经过互联网上的激烈争议,应该尊重这些人尊严的观点最终胜出。虽然对该问题已有定论,但遗憾的是,在这之后,仍然未能避免类似的情形出现。
在街头拉客的卖淫女,确实非常有损所在城市的形象,警方对其进行打击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必须承认的一点是,这些卖淫女并非完全心甘情愿地做这样的事情,很多人都是生活所逼,试问:哪个富家千金会会愿意去街边拉客?当然,对于那些好逸恶劳,原本可以以其它方式生存的卖淫女,就不那么让人理解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不管怎样,卖淫女作为公民,虽然行为违法,但基本的公民权利应该得到尊重,让其游街示众和公布其详细个人信息显然侵犯了她们的隐私权。在自愿下跪的陋习仍然存在于个别人身上的今天,昆明卖淫女下跪虽然是事实,但是自觉下跪还是被逼下跪还难以定论。不过,从网上的图片分析,被逼下跪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其中一张图片显示,卖淫女双手靠后,被身后两名便衣警察按跪在地。
走进很多公安机关的大门,我们都能看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大字,不可否认,随着社会的发展,警察执法比以往文明了许多,但是,遗憾的是,仍然可以时常看到一些警察不文明的执法行为。看来,警察队伍还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素质的建设,而新闻媒体也需要加大监督力度。
下跪在中国古代是一种礼节,但自从民国时期开始,这种礼节就已经废除,下级见上级、平民见官员、学生见老师、子女见父母都不需要下跪了。不仅如此,到了现代,下跪这种传统礼节已经变得越来越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在今天更是显得不合时宜。到寺庙里给佛祖、观音下跪也许还没有会说什么,但在其它时候下跪,则无疑是羞辱下跪者人格的事情。
做人应该具备起码的做人尊严,警察扫黄是值得肯定的举动举,但应该给予卖淫女起码的尊重,不能随心所欲。而公民自身也应该坚决摒弃这种陋习,即使权利被侵犯了,也应该以文明的方式去维权。能做到这一点,我们距离法治社会也许就不会太遥远。
2010年10月26日
(2010/10/2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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