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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界限:多种多样的规范和多种多样的强制力
徐水良
2009-10-21
国家制定的仅仅是法律和政治规范。规范和相应的强制力却是多种多样的,不仅仅是政治法律规范。
自然规范:符合自然规律的自然规范的强制力就是强大的自然及其规律;
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企业标准等等技术规范的强制力,一方面来自自然和技术规律,另一方面来自制定和执行这些规范的单位和部门。
道德规范:强制力来自社会道德舆论,公众压力;
风俗习惯:强制力来自习俗和实行这些风俗的公众压力;
法律规范,行政规范:强制力来自国家政权和政府,包括警察和军队等等;
规章,制度:包括厂规,校规,公司章程,政党等社会组织的章程等等,强制力来自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的社会组织、单位和部门;
家规:强制力来自家庭成员,以及社会和国家对家庭规范的支持;
族规:强制力来自宗族、家族及社会支持;
语言规范:语言及语言规范一般以约定俗成为原则。对语言规范的最重要强制力,就是必须让别人理解;
文字及文章规范的最大强制力,就是必须让别人读懂;
宗教规范:宗教教规和宗教戒律等,强制力主要来自宗教力量和宗教道德;在政教合一的国家,还有国家强制力老保证;
等等等等…………………………
人际关系的许多规范,不仅要受到国家或社会及社会组织的保证,而且还要受到相关当事人的保证。你违反规范侵犯他人利益,就会受到他人的反抗。这也是对自由的一种限制。因此,即使丛林法则统治,也是有这种丛林法则下形成的规范和自由。
此文于2009年10月23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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