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犯罪怎么办? 家父犯罪怎么办?
----以直报怨与以德报怨,谁高?
一有小神氏问我:儒家以直报怨,而耶稣基督主张爱敌人仇人,他无辜被害,竟为害他的人祈祷,如此之爱人间无。两相对比,高下如何?
东海老人答:两相对比,正显儒家的殊胜。
耶稣基督对“怨”的处理态度和方式,既大违人情,又不合世法。“如此之爱人间无”,根本不具备“榜样的作用”。宣传倡导这种“非人的”爱,流弊无穷,例如导致普遍性的道德的虚伪化,导致恩仇不明是非不明等。借孔子的话请问,如此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何况,耶稣基督虽“为害他的人祈祷”过,但也有不少血腥凶猛的“圣训”,基督教历史上对敌人仇人异教徒的“爱”是常用用刀枪烈火去体现的。对于异教徒及不信教者,基督徒普遍的不宽容,缘于其教义根本上的不宽容。
二儒家以直报怨,合情合理合乎良法。直者,直道也,正道也,中道也,正义的手段也,合乎仁义原则的方式也。以直报怨不是以怨报怨,也不一定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儒家以直报怨,是针对大仇的。大仇直报,小怨不报----不必报不宜报。但在这个特殊时代,我认为,方便的话小怨也不妨一报。大仇不报不是弱到极点,就是懦到点。小怨不报也可以,例如,有能力报而不报,那是大度;对方仟悔陪罪,给予自新之路。
老枭一向主张恩怨分明。社会需要正义,惩恶即是倡善。有什么样的乡愿、懦夫式的“善人”,就有什么样蛮横的恶人。中国的许多恶行恶人,很多是那些有仇不敢报、有怨不敢伸、有债不敢讨而又故作清高假装善良的懦夫“培养”出来的。在这个时代宣传以德报怨“为害他的人祈祷”,不是伪善,就是纵恶。
三对于具体人物和事件,东海不反对以德报怨。我在某文中说:
“汪精卫首次遇刺后在会见报社记者时为杀手求情:“窃思本人生平并无私仇。而最近数年,承乏行政,正值内忧外患重重煎迫之际,虽殚心竭力,而艰难周折,外间何从得知?倘因此误会,致生暴举,于情不可无原。拟恳请国府,将牵连犯人从宽赦免。”类似仁语义行、亮节高风,生平数不胜数。奇怪吗?了解和把握了汪精卫的精神思想脉络,就丝毫也不奇怪!”
我肯定汪精卫对杀手的宽容是限于个人道德层面的,对其具体做法其实颇不认同(孟子骂墨子是“无父”的“禽兽”,是针对墨学而不是墨子个人的。东海与孟子表现相反,道理则一样。) “为杀手求情”,值得敬佩,不值得学习。
何况汪精卫作为国家领导人,为杀手求情,也会导致另一种枉法。这个杀手,无论动机如何,都应接受良法公正制栽,为其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四法律有法律的尊严。
假设东海是总统主席之类人物,又假设万一父亲杀了人犯了法(为了明理,借老父为工具了,反正老父年迈,绝对不会犯法。父亲恕罪则个),东海不能为之求情(如果是平民则另一回事),更不能下令免罪,而要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严办。
但作为儿子,我又必须救父。怎么办?有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弃职而去,与父同逃,不当总统当草莽,天涯海角亦逍遥。逃不掉算我父子倒霉,逃得掉则是我的本事,抓不住是有关部门及人员无能。哈哈哈。
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严办,是对法律的尊重;半夜弃职与父同逃,是对亲情的尊重。在东海儒家,两件事一点不矛盾。如非公职人员,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严办这一条还可免掉呢,理直气壮地逃跑就行了。2008-7-13东海老人首发《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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