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救药的余秋雨 原以为遭到网络上千夫所指的余秋雨会暂时收敛,不料此丧尽天良的文人厚颜无耻依然故我。看来以常人之心度丑类之腹,根本行不通。只能效法鲁迅的态度:“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余“大师”的心理。
这位备受海内外作者抨击的御用文人,竟然以《感谢灾区朋友》为题,为自己那篇臭名远扬的《含泪劝告请愿灾民》做广告,说什么“一些救援队的朋友把我劝告请愿灾民的文章及时地向有关帐篷作了传达,效果很好。为此,我要向转达者和被转达者表示双重的感谢。”实质向主子谎报军情,献媚讨好。
请注意上段文字里含胡不清的用词。“一些救援队的朋友”,什么救援队,从何处来,到何处去,“朋友”什么身份,全无交代。就像《含泪劝告》文中所说的那位“佛学大师”,无名无姓,无从追查。天晓得他们是否真的存在。
“及时地向有关帐篷作了传达”,这就更妙了。“及时”,何时?“有关帐篷”,何地?何单位?何人?男女老少?一律欠奉,使读者一头雾水。
“效果很好”,怎么个好法?“有关帐篷” 为成了“菩萨”的遇难子女欢呼雀跃,愁容尽解了?全都乖乖听话,表示再不上街请愿了?
余秋雨如此丑表功,令人记起整整50年前张春桥写过的四句话,叫做“争名于朝,争利于市,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用以描绘满脑“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人之嘴脸,见于大跃进时期张的《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一文。
张文当年受到毛的青睐,从此发迹。故文革末期那篇《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里,将此警句再次重录,以示其鄙弃名利的共产主义风格。其实所批判者适为夫子自道,那正是“狗头军师”本人卑鄙行径的生动写照。
身为张姚手下“石一歌”写作组成员的余秋雨,当然对张作滚瓜烂熟,对其伎俩心领神会。“5.12”地震后,余“大师”破门而出“写新博”,向当局邀宠,不就是为了“争名于朝,争利于市”吗?
而在成了过街老鼠之后,他并没有“夹起尾巴做人”,反而拼命反扑,满嘴喷粪,大言不惭,自我吹嘘,凡此种种,岂非“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余文继称,“一切自然灾难都可能带来情感灾难。情感灾难就像堰塞湖,它的形状(?)是必然的,但要防止溃决却要做辛苦的疏导工作。而劝告,就是疏导。只要大家一起来做,就会出现唐家山的奇迹。”
在这里,余秋雨俨然以古代善于治水的大禹传人自居。此次地震,大禹故里被毁,身在黄浦江边的余“大师”乃粉墨登场,扮演“疏导工作”的行家里手,解决“情感灾难”所形成的堰塞湖“防止溃决”的大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此段头一句余秋雨已完全排除了“人祸”因素,只言“自然灾难”。这和下文自相矛盾。余“大师”行文有此漏洞,并非仅见。兹不细述,留待后面再议。
余文承认,“劝告非常艰难,因为被劝告的对象刚刚遭受了极大的伤害,他们的很多权利还没有获得,他们的情感行为非常值得同情,这就会使劝告者显得‘不仁不义’。但是,必要的理性劝告还是要鼓起勇气提出来。”
很明显,这段辩解表明,余秋雨本人也意识到其所作所为“不仁不义”,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但他所用的论据引喻失当,故不经一驳。因为,他以“那些背负亲人遗体行走很久、很远的灾民”来作譬,这里面最低限度有几点经不起推敲。
一是“背负亲人遗体行走很久、很远的灾民”,以笔者所知,目前传媒只报道过一位骑摩托的男子。何况“行走很久、很远”也是余杜撰的。在灾区道路中断、交通阻塞的情况下,若非自身拥有摩托,又有汽油,那位男子纵然对亡妻情深似海,也断不会且不可能这么做。不知余秋雨从何处得知类似个案还有一“些”?
二是就上述灾民而言,似未见有报道称其受阻。余秋雨何所据而云尔?
三是“那些防疫人员有可能遭到群殴”,纯属余的假设。提出此种虚拟的话题,有挑拨之嫌。
其实,余秋雨拐弯抹角,无非想说“大灾中的理性劝告,也需要不小的勇敢”。而他本人便是具备这种“不小的勇敢”之楷模。这是“老鼠掉落天平—自己称自己”。
余文接着兵行险着,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提出,“对于请愿灾民的劝告,。。很容易被误会成不重视灾民的人权”。然后百般狡辩,可惜越描越黑,欲盖弥彰。
文中写道:“按常例,‘请愿’是针对被政府拒绝的事情所进行的,但这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已明确表示,要对低劣建筑的责任者进行法律追究。这就使请愿失去了方向。”
上文所说的请愿“常例”,只是余秋雨自己定的“例”。事实上,许多请愿针对的并非“政府拒绝的事情”,而是政府承诺要办却迟迟“不作为”,或者久无下文的事情。这就是文中讲的“差别只在时间上”。
因此,请愿并无“失去了方向”的问题,方向很明确,是拖着不办的中共当局。
对此,余秋雨以当局的辩护律师身份出现,说“法律的事快不起来”,“要完成法律的技术测定确实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还拿日本阪神大地震和伊朗北姆大地震为例,仿佛理直气壮,煞有介事。
但是,余“大师”能否告诉我们,日本和伊朗这两次大地震,有灾民提出死难子女丧生于校舍豆腐渣工程的问题吗?如果没有,请别拿这两次大地震来打马虎眼,企图堵灾区老百姓的嘴。
富于戏剧想象力,又是鲁迅研究学者的余秋雨,轻描淡写地谈了请愿者的“人权”之后,宣布他细看西方传媒有关图片报导,发现:
“这其实并不是什么政治性的‘请愿’,而是他们在延续着对孩子的悼念仪式,是以父母亲的双腿跪在雨中倾泄着心中的无尽悲哀。他们希望有更多的人听听他们的倾诉和痛哭。”
换句话说,余“大师”认定:他们无非像祥林嫂似的,旨在向“更多的人”讲阿毛的故事!
余文这么笔锋一转,好像挫败了“反华”势力把灾民请愿政治化的企图。实际并不然。尤其是让读者联想起祥林嫂,就更为不智。因为,灾民今天所面对的当局,仍然奉行封建专制那一套,与现代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判若天壤。
因此,文中表示希望把请愿灾民扶起来,让他们“到帐篷里避避雨,然后告诉他们,把法律的事交给法院,千万不要着急,更不要在心理康复过程中不断咀嚼悲哀。”显得十分虚伪。
请问,今天的大陆,“把法律的事交给法院”就行了吗?不是政法委管着法院吗?上面不是还有党委吗?请愿是要向党委施压,余秋雨难道不懂吗?
而且,那些死难学童不是如你上次讲的那位“佛学大师”所言,都成“菩萨”了么?果如此,家长们怎会“在心理康复过程中不断咀嚼悲哀”呢?是否你余秋雨说了谎?
余文“苦口婆心”絮絮不休地“劝告”,并预计效果不错之后,又“转过身来对着另一方面,再度重复我在前几天那篇劝告文章中提出的两点要求了。”
那就是一,偷工减料等责任者须受严惩;二,尽力保护校舍倒塌的实物证据。
对此,余文发挥了一通大道理。但若跟前面他一口咬定这是自然灾难的说法相对照,等于自打嘴巴。限于篇幅,下回分解。
(0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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