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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战 太空戰
(《霸权論》第8章第6節 香港星克尓出版社2006年出版)
建立「單方透明戰場」是利用太空為地球表面的戰場提供支援和保障,嚴格來說,這還談不上太空戰。所謂太空戰,是戰爭的敵我雙方,至少有一方是位於太空。
太空戰的作戰樣式,主要有四種:
(一)太空對地球的作戰,包括太空對地球的支援作戰與攻擊作戰。如果只是單純的太空對地球的支援作戰,在嚴格意義上,還只是地球表面的戰爭,如海灣戰爭、科索沃戰爭、伊拉克戰爭,不能說是太空戰。然而,一旦發生太空戰,太空對地球的支援保障也就成了整個戰爭的組成部分,在戰爭一方位於太空的前提下,這種太空對地球的支援作戰,可視為廣義的太空戰。
(二)地球對太空的攻擊作戰,這是從地球表面發射武器攻擊太空中的各種航天器及其地面基地系統的作戰行動。例如,在地球表面發射反衛星導彈以毀壞或摧毀太空中的衛星或其他航天器。
(三)從地球經過太空對地面目標的作戰。任何航天系統都有地面基地,如果打擊破壞敵方航天系統的地面基地,敵方的太空作戰系統就不能正常運轉,甚至癱瘓。所以,從地球上發射太空武器經過太空反過來摧毀、破壞敵方太空作戰體系的地面基地,也是未來太空戰的作戰樣式之一。
(四)以太空為主要戰場,以敵我雙方的太空部隊(也稱天軍)為主要兵力,以奪取制天權為主要目標的對抗與作戰。在太空中,敵我雙方都需要有「作戰平台」。航天飛機、載人飛船、空間站、空天飛機、航天母艦以及各種空間作戰飛行器都可以是「太空作戰平台」。這種太空戰,可以說是名副其實的「天戰」。天戰的敵對兩方,互相襲擊、破壞對方的各種軍用航天器和對方的太空軍事基地。這種樣式的太空戰,是一類自主行為體——各種航天器在太空中的追逐格鬥。
太空戰還可以按太空戰的戰場不同而劃分。在未來的一、兩世紀中,太空戰戰場主要在近地空間區域,即離地120公里至4萬公里高空之間的區域。當大規模的月球基地建成後,太空戰場就會擴展到包括近地空間和遠地空間在內的全部「地—月空間」。在更遠的將來,火星、土星的衛星都可能成為太空戰戰場。正如我們今天按地名或海洋名來稱呼地球表面的 戰爭一樣,今後,人們也會用第一次近地太空戰、第一次月球戰爭、第一次同步軌道戰爭來稱呼未來的太空戰。
就像海戰中奪取制海權、空戰奪取制空權,對戰爭勝利具有決定性作用一樣,在太空戰中,奪取制天權對太空戰的勝利同樣具有決定性作用。制海權是海軍兵力在一定時間、一定海域限制敵方行動、保障己方自由行動的控制權。當己方掌握了制海權後,敵方的海軍兵力就難以發揮作用。海軍兵力一般集中在某幾處或某一處,取得一處或幾處的制海權就能為整個海戰的勝利創造條件。
制空權是戰爭中的一方在一定時間、一定空域限制敵方空中作戰行動、防止或減少敵方空襲的控制權。制空權的概念,首先是為了保障陸地、海上的作戰行動而提出來的。自20世紀二十年代意大利軍事家杜黑提出制空權理論以來,今天制空權概念已大大擴展了。制空權概念也包含平時對敵方的空中軍事威脅、包括戰時有能力消滅敵方的空襲兵力、兵器、摧毀敵方的空軍基地或導彈基地。
制天權是制海權、制空權概念在太空中的延伸,它是指通過控制和利用太空軍力來支援、保障地球表面的陸、海、空作戰行動。制天權是指在太空一定區域限制、阻止敵方軍事航天力量進入和利用這一空間而同時保障己方可以自由進入和利用這一空間的控制權。在敵我雙方都使用大量軍用衛星實施偵察、監視、預警、通信、導航、軍隊和武器管理以至戰場管理的情況下,在戰爭中,阻止敵方新發射衛星或阻止敵方利用已有的衛星設備,就足以使敵方無法看清己方的軍力部署而同時使敵方戰場對己方「透明化」。奪取了制天權,就有利於己方控制地球表面戰場,掌握戰爭的主動權。
爭奪制天權,就必然地把研製反衛星衛星或反衛星武器提上日程。由於航天大國必然要爭奪制天權,在太空空間區域發生太空戰,看來是難以避免的,而避免這種「難以避免」的事,就成了全人類的重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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